问题——平安建设如何从阶段性治理走向常态长效。近年来,社会治理任务更加综合:网络诈骗与电信诈骗手段翻新——金融风险与非法网贷交织——城市更新、重点工程和极端天气等带来公共安全新课题;同时,市场主体对稳定可预期的治安环境、法治环境提出更高要求。鉴于此,平安建设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以制度供给回应群众关切与发展需要,避免“运动式”治理、避免职责不清导致的治理空转。 原因——以法治方式固化成熟经验、补齐制度短板。福建此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推进平安建设,核心于用明确、可操作的制度安排回答“谁来管、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条例系统设置工作机制、基层治理、责任体系和监督考核等内容:将平安建设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形成从部署到落实的闭环;把村(社区)网格、小区物业、社会组织等纳入共建体系,推动治理重心下沉;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四方同责”的责任矩阵,强化“谁主管谁负责”;引入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度调查和失职追责等措施,提升监督的客观性与约束力。此外,设立“平安福建宣传月”,意在通过集中宣传与常态教育相结合,推动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融入日常。 影响——从“治理清单”升级为“发展底座”。条例发出三上信号:一是法治化治理更加突出。信访办理、矛盾调解、执法监督等关键环节将更强调法定程序与依法履职,把“程序正义”转化为治理效能,减少随意性与不确定性。二是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强化。针对城市内涝、食品安全、工程建设、城市更新等事项,决策环节更强调风险评估与公众参与,有利于源头预防风险、降低社会成本。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导向更加鲜明。条例提出将“平安指数”纳入营商环境评价,意味着安全稳定与法治可预期将成为吸引投资、稳定预期的重要指标,企业在评估投资回报的同时,更看重区域“安全度”“秩序感”和纠纷解决效率。 对策——以重点领域治理与社会共治提升群众获得感。条例把扫黑除恶、反诈防骗、金融风险等领域纳入重点防治范围,强调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群众监督协同发力。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落实到可衡量、可感知的治理成果上: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推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衔接联动,提高就地化解率;治安防控体系上,优化网格化治理与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提升早发现、早处置能力;网络与数据安全上,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谣言治理和关键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提升对新型风险的识别能力;公共安全上,围绕交通、生产、消防、食品药品等领域压实责任,强化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事故追溯。对普通群众而言,参与共建共享同样是平安建设的重要支点:守住国家安全与保密底线,提升反诈识骗能力,规范交通出行与生产操作,增强金融风险识别与网络安全防护,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氛围。 前景——以制度稳定性增强社会预期,以治理韧性应对不确定性。随着条例施行与宣传月制度化推进,福建平安建设有望从“治标”向“治本”、从“单点突破”向“系统集成”转变。可以预期,考核约束、第三方评估与群众满意度调查将促使各地更重实效、重感受、重口碑;风险评估与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将提升决策科学化、透明化水平;“平安指数”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也将推动形成以法治护航市场、以秩序保障创新的良性循环。面对新型网络犯罪、复杂金融风险和公共安全挑战,制度化、法治化、社会化的平安建设将成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
平安建设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福建通过法治化和制度创新探索社会治理新路径,让每个公民都成为参与者和受益者。此实践不仅提升地方治理水平,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