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至大学毕业具有法律效力 法院判决成年子女仍可获得经济保障

父母离婚时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子女大学毕业,子女成年后一方能否拒绝履行?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2016年,张小玲(化名)父母协议离婚时约定,父亲张强(化名)每年支付2万元抚养费直至女儿大学毕业。2025年张小玲成年后,张强以女儿已满18周岁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终止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争议看似是经济纠纷,实则关乎责任、诚信与对子女未来的共同承诺。司法裁判明确规则边界,有助于形成稳定预期:合法自愿的承诺应当履行,确有困难者可依法申请调整。只有让规则更清晰、协议更具可行性——才能在婚姻关系结束后——继续为子女提供可靠的成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