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重要制度安排。
最高检党组本轮会议围绕第五轮巡视综合情况作出部署,释放出鲜明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现实成果。
一是问题:巡视聚焦关键环节,短板弱项仍需补齐。
根据会议要求,第五轮巡视针对内蒙古、山东、四川、贵州、新疆等5个省级检察院党组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审视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与管党治检等方面情况。
综合巡视发现,各地在上述领域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政治建设方面,少数单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仍有差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系统性、穿透力不够;业务建设方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落实不平衡,存在“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质效不高”等现象,影响高质效办案;班子与队伍建设方面,担当作为、能力结构、激励约束等机制仍需完善;管党治检方面,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严实,作风建设需持续加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要常抓不懈。
二是原因:深层症结在于政治责任与治理能力的“硬约束”不足。
从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看,法律监督既要敢监督也要善监督,既要依法规范更要注重效果。
部分问题的形成,既有对政治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的因素,也与制度执行“最后一公里”不畅有关:一方面,个别地方对“绝对领导”与“依法履职”的关系处理不到位,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两张皮”现象仍未根治;另一方面,监督办案的专业化、协同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新型复杂案件和跨领域治理议题,能力供给与任务要求仍有差距。
同时,少数单位对从严治检的长期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压力传导不够,导致纪律作风与廉政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点。
三是影响:整改不到位将削弱震慑效应与制度效能,影响司法公信与治理现代化。
巡视工作的价值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更在于推动解决、促进发展。
若问题停留在“报告里”“台账上”,不仅会削弱巡视监督权威,甚至可能导致监督缺位、责任悬空,进而影响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整体质效。
相反,抓实整改能够推动政治建设更坚强、法律监督更有力、队伍作风更过硬,使检察机关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是对策:突出分类施策与闭环管理,推动整改见真章出实效。
会议对整改方向作出明确部署,体现出“问题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整改制度化”的思路。
对政治建设问题,强调“不遮不掩”,督促被巡视单位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
对业务建设问题,要求强化指导、精准施策,着力破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质效不高”的突出短板,引导各地回归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这一“本职本源”。
对班子与队伍建设问题,提出“高度关注”“加强研究指导”,既要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也要健全激励约束,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对管党治检问题,强调“高度重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司法环境。
会议同时对“一把手”提出更高要求,强调带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带头担当作为、动真碰硬,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巡视整改走深走实。
五是前景:以巡视整改促改革促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更高水平履职。
近年来,最高检党组持续组织多轮巡视,覆盖省级检察院党组和部分直属单位党组织,体现了巡视监督常态化、精准化、制度化的趋势。
随着整改机制不断完善、成果运用不断强化,巡视将更加注重从制度层面解决共性问题、从治理层面提升整体效能。
可以预期,围绕政治建设铸魂、业务建设提质、队伍建设强基、管党治检固本的整改举措将进一步落地,以更高标准推动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巡视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形式。
最高检第五轮巡视发现的问题,既是对被巡视单位工作的深入检视,也是对全检察系统发展方向的重要提示。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于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检也永远在路上。
被巡视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发现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全检察系统要以巡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履职,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为维护人民权益、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只有这样,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期待,推动检察事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