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老兵最近都去派出所办户籍,他们把户口上的退役军人身份给标注出来了,这事儿确实挺实在。你想啊,户口本上有了这个身份,好处可多了。首先呢,办事的时候就不用再带退伍证了,比如去景区、医院或者办交通优待,全都能直接享受。更省心的是,子女入学政审的时候,也不用再跑几处去盖章了,只要按个指纹就能通过。另外像60岁的农村老兵补助、光荣牌核验这些补贴也会更快到账。 还有个好处就是军龄认定方便了,社保视同缴费和退休核算的手续都能办得快一些。大家也能看到自己的身份受认可了,这也是一种荣誉体现。 那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办呢?主要是你本人得是合法退出现役的人员,户口还得在派出所管的地方,并且能拿出服役证明材料来。虽说全国没统一强制规定必须标注这个身份,但各地都能给你补上。 具体流程其实挺简单的:你直接去户籍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补录兵役状况或者备注曾服现役就行。记得带上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和优待证这些材料。民警会核对系统和档案情况,如果没问题的话就会打印出新户口页给你,上面就会注明曾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了。 不过呢,你可能会问为啥办理户口的时候派出所不主动给你加上去?这就得怪这个户籍只负责给你落户了,服役经历这块儿其实不归公安管。另外全国也没有统一的强制规定非要标注这个信息。窗口工作人员只负责按流程办事,如果你不提出来他们一般也不会主动问起。 还有些老户口或者老退役人员是早年系统还没这字段的时候办的手续,所以普遍都没录进去。 要是没标上这个身份的话,以后你享受优待的时候就总得上赶着去找证件开证明了;政审和补贴申请的时候也容易卡壳;办事还得跑好多路、等好久、盖很多章。 补救的办法也不难:直接去派出所申请补录当场就能办好;要是退伍证丢了就去退役军人事务局开个身份证明就行;要是民警不熟悉政策你可以明确要求更正兵役状况;如果跨省迁移户口的话肯定得重新补录一次。 至于这事儿到底该不该告知呢?落户肯定是法定必须要办的事儿民警必须得给你办;至于服役经历备注这个就不属于强制告知的范围了属于“申请才办”。 如果因为没标注影响了待遇这也不归派出所负责的范畴内你可以马上补救一下不影响权益双方好好沟通一下个人主动申请窗口协助办理最快10分钟就能搞定零损失。 总的来说公安跟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工不一样但为了保障老兵权益他们也会互相配合的。大家别抱怨也别争执主动把诉求说出来工作人员都会积极给你办理的这才是最顺畅最有效率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