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聚焦社区团购食安痛点:平台不得免责转嫁责任,损害权益将依法公益诉讼

社区团购近年来成为我国零售业的新兴力量。

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团购用户规模已突破6亿人,覆盖超过80%的城市社区与县域市场。

这一新业态因商品价格低廉、购物便捷等优势获得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一些社区团购平台在生鲜食品的交易和流通过程中,因商品质量等问题引发消费者投诉,但消费者往往面临投诉无门、维权困难的局面。

这些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已成为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问题的根源在于平台企业的责任规避机制。

张雪樵分析指出,社区团购平台作为食品销售链的主导者和实际控制者,通过格式合同条款将自身的民事法律责任转嫁给线下供应商。

由于线下供应商与消费者之间并未建立实质交易关系,消费者在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时,既无法直接向平台追责,也难以向供应商维权,最终陷入维权困境。

这种责任链条的断裂,本质上是平台企业对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的规避。

检察机关对此采取了有针对性的行动。

最高检在依据民法典准确把握平台企业与消费者构成实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指导湖南、江苏、浙江、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对相关平台违法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93起,发布公告89件,主张平台企业依法修改格式合同中的不合法条款。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坚持了依法审慎的监督原则。

张雪樵强调,对于标准缺失、制度滞后的行政监管空白地带,难以判断构成行政违法的情形,不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但同时明确指出,社区团购绝不是法外之地,平台经营主体若直接违反民法典及商事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检察机关不能"视而不见",应当依法开展民事公益诉讼。

这一监督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发布公告后,多家头部平台企业主动承诺对消费者履行首负责任和兜底保障责任,并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格式合同条款,加强自律管理。

通过民事公益诉讼办案,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有效整治,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这一做法也为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益借鉴。

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诉讼、发布公告等方式,推动平台企业主动规范经营,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合规的转变。

这表明,民事公益诉讼不仅是维护权益的手段,更是推动行业规范发展的重要机制。

最高检此次行动彰显了司法机关在新型经济业态中的主动作为,既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划清了法律红线。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平衡创新与监管,仍是未来社会治理的重要课题。

公益诉讼的示范效应,或将为更多新兴行业提供规范化发展的法治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