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的商标袋子印出来卖了3.6 万个,最后企业和个人也吃了官司

跟大伙儿唠唠这个事儿,商标哥可是因为没经过允许印了个名牌手提袋,被判了三年,挺让人咋舌的。这不刚过完3·15消费者权益日,湖南高院公布的那起案子又闹得沸沸扬扬。咱们包头市昆都仑区那是直接来了个缓刑四年,还罚了15万,那被告人未经许可制造某品牌瓶盖、防伪码和手提袋超过20万件。你看看这山东东阿县法院判的那个迟某某,把人家“东阿阿胶”、“桃花姬”的商标袋子印出来卖了3.6万个,最后企业和个人也都吃了官司。 话说这刘某在2018年到2019年5月这段时间里,那是一点规矩都不讲,在既没得到授权、也没走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硬是把七匹狼、恒源祥这16个牌子的仿货袋子印了8.49万个,鄂尔多斯和梦特娇的假标牌、合格证也印了47万个。他把这些货全都卖给了周边的电商卖家,这不是明摆着给假货穿“合法外衣”吗?法院一查案子觉得他罪大恶极。虽说后来他自首了还认罚认罪,可这情节实在是太严重了。 其实大家伙儿心里都门儿清,商标就是品牌的“身份证”,这东西一弄假那就是要摊上大事儿。咱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得挺严的。《刑法》第225条直接写着,私自伪造或制造人家的注册商标标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话能判三年到十年徒刑并罚款。最高人民法院那边又定了规矩:要是印了一万个以上标识、或者赚了两万块以上黑钱、或者营业额超过三万块就算“严重”,要是超过五倍那就是“特别严重”。你看刘某这次一共造了55.49万个假货袋子,早就超标了。 至于咱们印刷企业这方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印刷业管理条例》说了商标标识属于包装装潢的印刷品,你要想干这一行就得有包装装潢的许可证。没证你肯定不能印,就算是有证也不能乱印假东西。你接活儿的时候得好好看看人家的《商标注册证》,如果是人家的被许可人来印的话你还得看合同。还有出入库的账本必须得留着备查两年时间。《商标印制管理办法》更是细化到了每一步:你得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和注册证上的图对不对得上;印完了废品必须集中销毁不能往外流;档案台账也得留着两年备查。要是哪家公司违反了这些规矩市场监管部门可就不客气了。 山东那边的迟某某是一个案例给人敲了个警钟;包头这边那被告人的案子也是一个例子;刘某这个案子更是让人不得不提出来说说。这些案例都在告诉咱们一个道理:不管是谁都得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