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轻了那是纵容犯罪,只有抗诉才是正义!

咱们派出所那是讲正义的地儿,绝不是谁想欺负谁的地方,只有把那个大坏蛋判个五年以上的重刑,才能算是把法治的尊严给保住了。你看那个李某,一审就判了2年9个月,这明摆着是没把“其他恶劣情节”给认定清楚,判得太轻了,检察院必须抗诉改判。 大家想想看,同样的口交动作,要是自愿的就被当成卖淫嫖娼,强迫的却只算强制猥亵,这判法太不公平了。更让人窝火的是,执法人员居然在办案的地方、拿着公权力去吓唬未成年孩子,这简直就是没底线的事儿。 按刑法规定,只要有聚众或者公共场所当众这些情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就得判五年以上。这案子里头李某都有这四条最严重的情况: 一是他的身份特别坏,是派出所教导员,本应该保护未成年人的人却反过来欺负人; 二是地点太吓人了,就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动手; 三是对象太可怜了,才15岁的未成年女孩; 四是后果太严重了,害人家女孩子离家出走精神崩溃。 哪怕只有其中一个情节都够得上“其他恶劣情节”了,现在这四条都占全了,给个五年以上那是底线。可一审法院只判了两年九个月。 那法院这是犯了啥错?一是压根没看见公职人员拿公权力性侵的危险性;二是没把法律明确的“其他恶劣情节”给算进去。“认罪认罚”绝对不能拿来当重罪轻判的挡箭牌。要是对这种侵害未成年的人从宽处理,那就是背叛了法治和规矩。 家属现在去申请抗诉、要民事赔偿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一、检察院得赶紧依法抗诉; 二、还得查查内部管理哪里出了问题; 三、精神损失费必须赔到位。 警徽本来是守护的盾头,不能变成作恶的符咒。咱们必须顶格严惩李某才能告慰受害者、震慑坏人、守住法治的脸面。判轻了那是纵容犯罪,只有抗诉才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