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最近出了个新规定,莱阳市公安局在这次发布的通告里给大家把停车的规则给捋顺了,有六条死规矩,只要触犯其中一条就违法,轻者罚款,重者连车都给拖走,代价可不小。 先说说那个禁停区域,“零容忍”这个词说得很直白,路边但凡有标志标线或者没画车位的地方,两边都不许停车,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也是一样。看到红圈蓝底红叉那个符号了没?那就是官方的“禁止停车”警告,看到赶紧找个合法的地儿停。 有停车位的路段更要讲究规矩,得按箭头方向或者顺行方向停进去,车身一丁点都不能超过车位线。你要是为了省地方斜着跨了两个车位看似聪明,其实是把两个地方都给堵死了,这绝对是违法的。 路沿石上的位置也得讲究“头外尾内”,车头必须朝外;如果没箭头的话,就统一按照“入位、顺向、不压线”来办。车尾翘起来或者车头往里缩都不行,这都属于不入位。 限时停车的地方大家更得小心了,规定时间内没开走电子眼就给抓拍,现场警察也会来处罚。下班晚了五分钟想在那歇一会儿是最容易被罚的情况。 国家划的停车线和标识是受保护的财产,谁也不能随便设置障碍或者占用挪用。“地锁、锥桶、自行车”这些都是常见的障碍物,发现了立马清理还要处罚。 对于违法停车的车交警会现场取证、监控抓拍、拖移车辆等等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影响交通的直接清拖还要处罚。记住了“车在人在”才有可能免罚,你人一走就等着翻倍的代价吧。 再说说那些典型的违规例子吧,看着“差一点”其实是大大的陷阱: 红叉就在眼前硬是看不见硬是要停进去这叫“明知故犯”;车身斜跨两个车位把路给堵死了;骑压马路牙子把边石当停车位就算没压盲道也会被认定影响通行;占了盲道给盲人朋友挖坑;那些自以为是的“花式违停”比如脑补车位、车头朝外压盲道、路口乱停、店铺门前心里有位还有反着开进去的……每一种都被抓拍过照片都公开着查得到。 还有一个很容易忽视的细节:没有禁停标志是不是就能随便停?《道路交通安全法》写得明明白白:机动车得在规定地点停放,临时停车不能妨碍行人车辆通行;法律原文早就写着“规定地点”而不是“任意地点”。 处罚力度也挺有意思的:能马上开走的口头警告一下;人不在或者拒绝走妨碍通行的20到200块钱罚款;要是造成交通事故或者堵车还得扣分拖走。 最后倡议大家文明停车:把车停进车位、箭头朝外、别压盲道、别堵消防通道。每个人都规范停车了城市自然就更美好了!咱们携手共创安全和谐的家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