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给老人发放护理补贴的具体规矩都讲清楚了

虽然钱不多,只有200元,但这项惠民政策对广西的困难老年人来说确实很有温度。2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民政厅和财政厅一起发了通知,把给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的具体规矩都讲清楚了,这其实也是为了完善咱们这里的养老服务体系。《通知》说得很明白,只有70岁以上且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内的重度失能或者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才能领这钱。至于怎么给,各地还能自己做些灵活调整。如果当地经济条件好,也可以把发放范围扩大到低保边缘家庭的失能老人,标准也能适当提高点。为了照顾到大家的实际情况,政策也有一些衔接上的讲究:这种护理补贴不算进低保家庭的收入里;如果一个人既符合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条件,又符合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条件,只能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一个拿;如果已经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并通过基金报销了基本护理费用,那就不发这个补贴了。 想要领钱的人或者帮忙跑腿的代理人,直接找所在乡镇或街道提出书面或线上申请就行。乡镇街道受理后会公示5天,没意见了再报给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就得审核完并把结果反馈回去,不批准的还得写清楚理由。另外,对于那些还没确定能力等级的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要主动告诉他们该怎么办,并且帮忙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去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