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情资料显示,重庆某建材市场经营者贾某接到外地人员催讨欠款后,因对债务真实性和清偿方式存分歧,担心对方采取“砸场”等过激做法,转而找所谓“中间人”出面。随后,贾某与社会人员“大胖”达成口头约定,支付约200万元作为“摆平费用”,由对方处理纠纷,并承诺“今后外地人再来找麻烦也一并挡下”。当晚,“大胖”召集多人在某夜总会集结,准备通过施压方式“谈判”,事件已显现从债务争议向聚众对抗、暴力冲突升级的风险。 原因——梳理事件演变路径,可见多重因素叠加:其一,部分经营主体法治意识不强,将合同争议、欠款清偿等民事问题交由“社会力量”处理,误以为“花钱找人”比走司法程序更省事;其二,非法讨债与“有偿摆平”相互推高,形成灰色链条:一端以威胁恐吓抬价,另一端以聚集人员造势“接单”;其三,个别人员借“名气”“地盘”等话术吸引青少年,以“跟着大哥有吃有喝”等心理诱导扩大规模,更放大冲突风险;其四,夜间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且相对封闭的空间,容易被选作“谈判地点”,压迫感更强,矛盾也更容易失控。 影响——这种以金钱交易为纽带、以人身威慑为手段的“处置方式”危害明显:对当事人而言,看似“省事”,却可能把经济纠纷推向治安甚至刑事风险,引发伤害事件和连锁报复;对市场秩序而言,容易形成“谁人多谁占理”的错误示范,冲击契约精神和正常交易规则;对社会治理而言,大规模人员聚集一旦发生冲突,可能波及周边群众和公共场所安全,增加基层治安压力;对营商环境而言,企业和商户若不得不为“安全感”额外付费,将抬高经营成本,损害城市法治化、市场化形象。 对策——受访法律人士指出,债务纠纷应回到法律框架内,依法固定证据、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对以威胁、骚扰等方式实施“软暴力”讨债,或组织人员聚集滋事等行为,应依法追责、形成震慑。治理层面可从三上着力:一是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秩序管理,对夜间娱乐场所周边异常聚集、携带危险物品等苗头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二是畅通商户纠纷调处渠道,推动商会、行业协会与司法、调解组织联动,提供更易获得、成本更低的法律服务;三是持续打击围绕“讨债”“摆平”“看场子”等衍生的黑灰链条,压缩以暴力威慑牟利的空间,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和就业引导,降低被裹挟参与的风险。 前景——从治理趋势看,随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纠纷解决将更强调程序规范与救济路径的可预期性。对以“江湖规则”替代法律规则的做法,应持续压缩其活动空间,推动社会纠纷从“拼人多、拼关系”回到“讲证据、讲规则”。同时,市场主体也需转变观念:真正的“安全感”来自制度与法律,而不是一时声势和私力手段。
经济纠纷可以有分歧,但解决分歧必须守住底线。把“账”算到法庭上,把“理”讲在法律里,比把人聚到门口、把冲突推向街头更能真正解决问题。依法治理不仅约束违法者,也保护守法者。守住法治底线,才能守住城市安全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