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化加快,传统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明显,但机动车尾气、非道路机械排放等移动源污染占比逐年上升;餐饮油烟、垃圾处理等带来的恶臭扰民,也成为公众投诉的高频问题。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6.7%,但臭氧污染天数同比增加12%,反映出现行2017年版《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治理需要。此次修订以问题为导向,重点突出三方面:一是强化移动源全链条管理,拟对新能源车推广、老旧车辆淘汰等提出量化要求;二是细化恶臭污染物分类管控标准,补齐露天烧烤、污水处理厂等场景的监管短板;三是建立“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监督”的协同机制。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表示,地方性法规的精准修订,是推动“双碳”目标落地的重要抓手;湖南此次提前吸纳社会意见,反映了对治理难点和复杂性的充分重视。放眼全国,广东、江苏等9个省份近三年已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升级,普遍做法是把公众诉求落实到可执行的条款细则中。例如广东在修订案中增设“居民区200米内禁止新建汽修喷漆作业”等规定,实施后涉及的投诉量下降43%。湖南此次若能在柴油货车限行时段划定、工业园区异味评价标准等形成更明确的制度安排,或可为中部地区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条例修订意见——是提升立法质量的必要环节——也表达出以制度完善推动治理提效的信号。期待更多公众和市场主体以事实和建议参与其中,让法规更贴近实际、更便于执行,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守护群众呼吸安全凝聚更广泛的共识与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