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3月2日,国家医保局专门给大家把“家庭共济”这事儿盘了盘。家里老人腿脚不灵便,没法出门开药,这事儿在老百姓眼里其实很常见。只要老人把自己的医保码或者实体卡交给子女,哪怕是亲属关系的人,也能代替去开药。其实法律上早有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就说了,要是因为特殊原因得委托别人买药,得拿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所以只要手续齐全,子女完全可以替父母去药房取药。要是用电子医保码,子女把老人的码绑定到自己的“亲情账户”里,挂号时把老人的码亮出来就行了;要是用实体卡,带上老人的社保卡,用老人的名义去挂号,顺便把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也带上做证明。 至于个人账户里的钱能不能转给家人用,答案也很明确:可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能通过家庭共济给近亲属用,像父母、配偶、子女这些近亲属都能沾光。不过得有两个前提:一是这个近亲属自己得参加了基本医保;二是自己得先办理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要注意的是,“共济”的只是职工自己的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统筹基金的钱是动不了的。 至于办好了“家庭共济”,去医院买药该刷谁的卡?这规则就变了。虽然钱能分给家里人用,但码和卡可不能共用。不管是看门诊还是买药,必须得用患者本人的码或卡去结算。医保的规矩就是谁参保谁享受待遇,“共济”政策不改这个大原则。参保的人看病就医还是得用自己的医保卡。要是不按规矩来,用别人的卡去挂号买药就叫“冒名就医”。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行为轻则暂停本人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权限,重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另外,医保信息平台会实时记录疾病史和诊疗信息,这对以后的诊断和康复治疗也有影响。所以国家医保局特别提醒大家,个人账户的钱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流动,但任何人的医保码或者社保卡都不能拿出来随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