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检察创新帮教形式 新春温情照亮迷途青春归途

问题:罪错未成年人处于身心成长关键期,一旦缺少有效引导,容易在冲动情绪、同伴影响和错误认知驱动下再次越界,影响个人学业与家庭关系,也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实践中,部分未成年人对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同时,家庭监护能力不足、教育资源不均、心理支持缺位等因素叠加,导致矫治难度上升。

如何在依法惩治与教育挽救之间把握尺度,帮助其稳定情绪、修复关系、重建规则意识,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面临的现实课题。

原因:从个体层面看,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和风险评估能力尚未成熟,遇到矛盾时更容易采取极端或冲动方式应对;从家庭层面看,亲子沟通不足、监护缺位或教育方式简单化,可能使其在遇到挫折时缺少支持系统;从社会环境层面看,网络不良信息、同伴圈层影响以及对法律常识的缺乏,容易放大偏差行为。

与此同时,传统的说教式教育若缺少情境化体验与持续跟踪,往往难以触及其内心真实困惑,教育效果容易“一阵风”。

影响:对罪错未成年人而言,及时有效的帮教能帮助其厘清行为边界,修复对规则的理解,降低再次违法风险,增强“可选择的未来”感;对家庭而言,帮教活动提供了沟通契机,有助于重建信任、明确监护责任;对社会治理而言,这类工作前移了预防关口,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以更低成本换取更稳定的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

尤其在春节前后这一情感与家庭联系更为集中的时间节点,通过更易被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更有助于形成积极的矫治氛围。

对策:据介绍,2月12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迎新春 启新程”主题帮教活动,以传统年俗为纽带,把法治教育、心理关怀与节日祝福相融合。

在灯笼手工制作环节,检察人员与司法社工共同指导,帮助帮教对象在动手实践中表达愿望与自我期待,以具象化的“点亮”过程强化积极心理暗示,缓解紧张与抵触情绪。

在书写“福”字等环节中,通过传统文化体验增强仪式感与参与感,引导其在书写与承诺中重新理解责任、规则与家庭价值。

更为关键的是,活动设置面对面谈心谈话环节,围绕学习生活、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进行了解与疏导,并结合真实案例释法,讲清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提示其珍惜改过机会、远离违法犯罪、对自己与家庭负责。

活动结束时,检察人员送上新春寄语,强调以新年为起点遵法守纪、勤学向善,用行动修复关系、重塑人生轨迹。

检方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更细更实的帮教举措,推动专业力量持续介入。

从工作逻辑看,此类活动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具体化落实:一方面以情感联结降低对抗性,另一方面以规则教育提升认知清晰度,再以心理支持帮助其建立稳定的自我调节方式。

与此同时,帮教并非“一次活动”即可完成,关键在于形成闭环:风险评估、个案计划、家庭监护指导、学习就业支持、定期回访与必要时的司法保护措施协同推进,才能把短期触动转化为长期改变。

前景:随着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对“预防为先、矫治并重、协同共治”的共识持续增强,帮教工作将更强调精准化与专业化。

一方面,检察机关可继续加强与教育、民政、团委、妇联、心理机构、社区等力量联动,形成可持续的支持网络;另一方面,可在普法方式上更多采用情景式、体验式教育,提升未成年人对法律后果的理解与对规则的内化程度。

同时,对家庭监护责任的指导与评估也应同步强化,让家庭成为矫治的第一道防线。

通过持续跟踪与多方协同,帮助更多罪错未成年人实现从“被动纠正”到“主动自律”的转变,推动其平稳回归校园、家庭与社会。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和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的这次新春帮教活动,以有温度、有情怀的方式诠释了现代司法的人文精神。

它启示我们,法治建设不仅要坚守原则,更要融入人文关怀;不仅要惩处违法,更要引导改过。

当司法的力量与传统文化的温度相结合,当法律的严肃性与人性的温暖相融合,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的目标,让每一位罪错未成年人都有机会重新出发,在法治护航下温暖归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