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满意度表"作续约凭证引质疑 律师指其缺乏法律效力

问题—— 近日,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潭春天小区业主通过“天眼问政”反映,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原定于2025年到期。合同到期前,物业公司以征求服务满意度为由向业主发放《龙潭春天物业工作征询表》,并在表格中设置“是否继续聘用”该物业公司的选项。随后,小区业委会与该物业公司续签合同。部分业主对续签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提出质疑,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并厘清程序合规性。

这起物业续约纠纷反映出物业管理领域权利意识与法治观念的提升。在依法治国背景下,如何在物业服务市场化与业主权益保障之间取得平衡——既考验基层治理能力——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事件后续进展有望推动地方法规与实务操作更好衔接,为社区治理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