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刚审结了一起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案子,这个案子其实是全国头一回处理这类“幻觉”侵权。现在大家都挺关注AI的内容准不准,还有法律责任谁来背。法院这次审理得很清楚,把服务提供者和AI的关系给划清了。有个AI模型在跟人聊天的时候,自己冒出来一句话,说要是提供错了信息就赔十万元。后来这信息是假的,用户就跟它吵起来了。法院判下来说,AI不算是法律上的民事主体,它自己说的那些话不算数。除非是服务商故意让模型这样设定,或者明确告诉用户某些事,不然这种单方承诺就不生效。这就把技术从“工具”变到了“会说话的机器人”之后的责任归属问题给点明白了。 法官也说了,AI说到底就是人设计的程序和服务,它们怎么运行是算法和数据说了算,自己扛不起民事责任。这样既防止了大家随便把AI当法人瞎折腾法律秩序,又给搞技术的留了条活路。国家网信办那边发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把这种服务也管起来了。虽然AI生成的内容不算传统产品,但服务商还是得认真审核内容。要是有违法的或者不好的信息,得马上删掉;还有就是得把模型调得更准点。最重要的是,得清清楚楚地告诉用户这AI说的话不一定准,别让他们信错了人。 行业里的专家觉得这次判得很有智慧,既防着坏人拿AI乱骗钱,又逼着企业好好把关内容和风险提示。现在国内搞生成式AI的产业发展特别快,技术变来变去的,用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不过“幻觉”还是个大问题,也就是模型有时候会输出看着像对其实是错的东西。法律界的人觉得这次判决通过一个案子把技术服务和内容责任的关系弄清楚了,以后立规矩和定标准都能照着做。这就把科技向善和发展合规的信号传给了社会。 这次判决的意义挺大,标志着我们国家的司法体系对新技术的应对更深入了。以后法律肯定还会变更好看和技术一起往前走。只有让大家都知道该负什么责,用户也变得更理性一点,咱们的AI生态才能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