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12月17日,网上有一份“村规民约”内容引发了不少争议。告示里写得清楚,只要结婚后还不到一个月就生小孩或者未婚先孕,这就需要罚3000元。而且夫妻吵架被村干部来处理也要每人罚500元,未婚同居还要交每年500元的钱。这让不少人觉得匪夷所思。有些地方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里规定了村规民约可以制定,并且要报备给乡镇政府。但是这里面的罚则都直接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权利,比如婚姻自主权、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等。当地镇政府说这个告示是村小组自己做的决定,并没有给上面报备过。而且他们现在已经把这个告示给撤下来了。其实村规民约应该是传统习俗和现代法治结合在一起的文明契约,而不是冷冰冰的罚款明细。一个好的村规民约应该把法律条文和法治精神融合进去,把法律和道德巧妙结合起来。但如果偏离了法治轨道或者突破了法律底线,就会破坏基层治理信任和法治根基。这次荒唐告示的撤下并不是终点,而应该是反思改进的起点。村干部要提升法治素养,上级单位也要加强监管。让基层治理始终不离法治轨道。 还有一个叫刘亭亭的作者也写过类似文章讲过这个问题。刘亭亭强调把法律精神融入进去非常重要。《新京报》也报道了这个事件。总的来说,这一类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抓好基层治理必须坚持法治方式。村规民约绝对不能突破法律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