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实施期间,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构建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现代化监管体系。自治区将药品安全纳入安全生产“1+37+8”政策框架,建立党政同责考核机制。五年来累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806起,罚没款超4600万元,31起涉刑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执法震慑效应持续显现。 监管效能提升主要得益于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联合推进。自治区推行“告知承诺+应急容缺”审批模式,申请材料精简30%,行政审批网办率提升至99.8%,累计为企业减负585万元。在技术支撑上,新建枸杞国检中心(宁夏),并制定680余项标准;配合144名专业检查员队伍和15家县级监管所建设,深入织密覆盖全区的监管网络。 产业升级取得新进展。3200万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补资金带动15个品种获批,1款创新药进入临床试验阶段。智慧监管平台依托实时跟踪预警系统,将单次检查效率提升300%,有关创新经验已获国家主管部门推广。 分析认为,宁夏模式的关键于统筹安全与发展。通过将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衔接,一上守住安全底线,另一方面以审批改革和服务优化改善营商环境,释放产业活力。随着医药产业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监管科技的深化应用将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
药品安全没有“休止符”,监管也不能止步于阶段性成果。宁夏五年来责任落实、专项整治、改革提效、能力建设与数智赋能上的实践表明:守牢底线靠制度和法治——提升效能靠改革和技术——促进发展靠公平透明的规则环境。面向新阶段,持续前移风险管控关口、强化监管能力、做实企业服务,才能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同时,推动医药产业在规范轨道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