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山以公益诉讼整治未成年人文身乱象:法治监管与社会共治同步发力

一封刊登在媒体上的公开道歉信,成为湖北省通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例。文身馆经营者刘某某长期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并承担赔偿责任。案件反映出少数商家为牟利触碰法律底线,在未取得相应资质、未核实年龄的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具有不可逆风险的文身服务。

守护未成年人既要靠法律手段,也离不开社会共同参与。以公益诉讼推动行业治理、以检察建议促进行政监管落实、以教育帮扶修复成长轨迹,表明了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的方向。把个案中的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把部门协同与社会参与形成常态机制,才能让每一次依法办案都转化为治理改进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更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