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执法的职能定位正发生深刻变化;从单纯的处罚与制止——到主动服务与引导——这个转变反映了现代治理理念的升级。济南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实践表明,执法不仅是维护秩序的手段,更是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在普法宣传上,支队打破了传统法律教育的单向灌输模式。针对企业商标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各上的常见问题,执法人员深入企业、社区和市场一线,结合真实案例进行讲解。这种"企业点单、精准滴灌"的方式,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企业可直接应用的实用指南。截至目前,支队已开展普法上门活动51场,覆盖2.3万余人次,提升了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合规能力。 服务企业上,支队创新建立了"市场哨点"制度。重点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体等设立161家哨点,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当企业遇到地理标志侵权、产品仿冒等问题时,可以通过哨点直接反映,执法人员迅速介入调查取证。这种"有呼必应、有难即解"服务模式,已为52家企业解决100余项问题诉求,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 在青少年保护上,支队将执法职能与教育功能相结合。依托"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制定了专项工作制度,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学习用品质量等重点领域。通过法治公开课、食安大篷车进校园等形式,在寓教于乐中增强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这些举措表明,市场监管执法已从被动应对转变为主动守护。 从更深层看,这种执法理念的转变源于对现代治理规律的认识深化。传统的"严管重罚"模式往往容易激化矛盾,而"治理型执法"通过法治约束与人文关怀的结合,既维护了市场秩序的底线,又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发展空间。这种平衡的把握,反映了执法部门对经济发展规律的尊重,也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时代要求。 展望未来,这一模式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对执法部门的期待已不仅限于"不干扰",而是期待获得更多的指导、保护和支持。济南的实践表明,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在维护秩序和促进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通过创新服务方式、完善工作机制,让执法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法治是营商环境的基石。济南的探索表明,市场监管不仅是执行规定,更需将专业要求转化为社会共识。当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就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这种治理智慧正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