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区法院判了个案例,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还得交两千元罚金,罪名是容留卖淫

前几天,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判了个案例,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还得交两千元罚金,罪名是容留卖淫。周某在自己位于望城区的住所,给邹某提供地方卖淫赚钱,这事从2025年3月开始干,持续了八天。周某给邹某管吃管住,交易的时候还负责在外面“放哨”,每次交易嫖资六十元,周某从中抽十元当“场地费”,一共赚了三百元。同年10月,周某又给李某提供场所卖淫,照样抽成十元,这次非法获利二百元。后来李某在跟胡某交易时被抓了,警察顺藤摸瓜把周某也抓了。法院觉得周某为了赚黑钱主动提供地方让人卖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周某对自己干的事不抵赖,还自愿签了认罪认罚的书。法官综合考虑了他的犯罪事实、认罪表现还有社会危害程度,才判了他七个月徒刑和罚金。虽然周某这次赚的钱不多,但性质很坏,破坏了社会风气和治安秩序。容留卖淫这种事不仅让卖淫嫖娼更容易发生,还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我国法律对这种事一直高压打击,容留他人卖淫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罚金。这次判决严格按照法律来办,罪责刑都搭配好了。周某那种每次固定抽成还提供一条龙服务的方式,也提醒相关部门要多盯着出租屋、自住房这种可能藏坏人的地方。公安机关和法院这次合作得挺好,案子破得快、判得公正。这次判决向社会发出信号:谁要是想通过卖淫嫖娼赚钱绝对不行。大家都要自觉抵制违法犯罪活动,一起维护好咱们的家园。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这次判案做得对。打击黄赌毒是维护好风气、保障大家精神文明需求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