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诈犯罪长期呈现组织化、链条化、跨境化特征。犯罪集团利用境外窝点实施招募、拘禁、诈骗及资金转移,严重侵害公民财产安全。随着国内打击力度加大——部分犯罪团伙向境外集聚——依托境外园区面向国内实施诈骗,给案件侦办、证据固定、人员抓捕和追赃挽损带来更高难度。 这类犯罪之所以猖獗,主要有四方面原因。一是利益驱动强。电诈投入低、收益高,通过"跑分平台"、虚拟支付通道、地下钱庄等隐匿资金流向,形成"诈骗—洗钱—变现"的完整链条。二是跨境要素复杂。犯罪活动涉及多地人员、多国通信与金融环节,客观上增加了执法司法成本。三是犯罪组织分工细致。前端话术培训、中端技术支撑、后端资金转移相互嵌套,仅打击一端易出现"打掉一个、再生一批"的循环。四是受害群体广泛。诈骗手段迭代快、传播面广,易诱发次生风险,影响社会信心。 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效果显著。2025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缅北集中遣返涉诈人员4300余人,起诉1.1万余人。浙江、广东、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缅北明家、白家、魏家、刘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团案件。其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案件已作出判决,16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7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同时,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犯罪5.9万余件9.3万余人,着力斩断"资金链"、打击"黑灰产"支撑体系。 当前治理跨境电诈的关键在于形成"打团伙、断链条、清生态"的综合治理格局。一要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对境外特重大犯罪集团及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严惩,确保量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与震慑效果。二要强化全链条打击,既打前端实施诈骗人员,也打技术支持、广告引流、卡商号商、跑分洗钱等上下游环节,提升打击的系统性和穿透力。三要推动证据标准与办案机制完善,依托挂牌督办、类案指导、跨区域协作等方式,提升跨境案件取证、固定证据和庭审指控能力。四要深化追赃挽损与风险防控,围绕资金流向开展穿透式审查,推动涉案资金及时查控返还。五要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协作。中国推动在联合国框架下构建打击预防网络犯罪的合作机制,并签署《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为跨境取证、人员遣返、资产追缴等合作提供制度支撑。 随着国内对涉诈"黑灰产"治理持续深入、跨境协作机制不断健全,跨境电诈高发态势有望深入得到遏制。但犯罪手段仍将向更隐蔽的通信工具、更分散的组织结构、更复杂的资金通道演化。下一步需要在坚持依法严惩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和治理并举:强化行业监管与技术反制,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反洗钱与支付安全治理,提升对异常交易、可疑账户的联动处置效率;加强法治宣传与风险提示,提升重点人群识骗防骗能力;以更高水平的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共治格局,持续压缩犯罪生存空间。
打击跨境电诈犯罪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国内法治硬实力与国际协作软实力双管齐下。检察机关的行动不仅维护了本国公民权益,也为全球治理此类犯罪贡献了中国方案。在法治护航下,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必将更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