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黄河中游的山西省吕梁市,因地理位置特殊,肩负着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的重要责任。
吕梁境内292公里黄河干流需要承接9条支流的汇入,这对水体质量提出了严峻考验。
长期以来,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成为制约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
为根本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吕梁市委、市政府将生态保护工程提升到战略高度。
自2023年起,市委将36项生态保护工程列入年度20件大事要事,覆盖全市10个县市区,体现了系统性、全域性治理的决心。
这些工程涵盖城镇污水处理、农村环境整治、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四个方面,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治理体系。
在城镇污水处理方面,吕梁市新增污水管网388.6公里,大幅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1.67万吨/日。
特别是新区及平川四县实现了雨污分流的全覆盖,消除了混流污染的隐患。
这一举措直接改善了城市水体质量,为黄河干流的清洁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环保工作同步推进。
市政府建成26座污水处理站,新增处理能力4150吨/日,覆盖了广大农村地区。
同时改造214个黑臭水体,彻底扭转了农村水环境脏乱差的局面。
文水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被列入全国典型案例,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工业领域的绿色转型也取得显著成效。
3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新增废水处理能力2.25万吨/日,中水回用达5.5万吨/日,形成了循环利用的产业生态。
钢铁、焦化等高污染行业的企业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
生态修复工作贯穿始终。
沿黄河的四个县市造林15.4万亩,新建人工湿地215亩,治理河道37公里,形成了绿色生态屏障。
其中岚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的完工,标志着整个生态保护工程体系的全面建成。
这些工程的实施离不开科学的组织机制。
吕梁市建立了"一专班加三方督办"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委嵌入式监督,多部门协同攻坚,打通了土地、资金、审批等关键堵点,确保了工程的高效推进。
成效在数据中得到充分体现。
2025年国家考核断面优良率达到100%,较2022年提升6.67个百分点;省级考核断面优良率同样达到100%,较2022年大幅提升55.6个百分点。
吕梁市实现了国考断面水质"三连优"的目标,即2023年至2025年连续三年优良。
大气质量改善同样令人瞩目。
2025年吕梁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较上年同期改善12.6%。
PM2.5平均浓度降至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2.6%,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汾渭平原第一的位置。
优良天数比例达84.2%,较上年增加6.7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实现零突破。
六项主要污染物中五项实现下降,一项持平。
面向未来,吕梁市着力做好长效管理。
依托排污口动态平台建立智慧监管体系,实现"在线监控—报警—溯源"的闭环管理流程,做到污染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反弹。
这体现了从治理向管理、从应急向常态的转变。
黄河治理的难点在“系统”,成效的关键在“长效”。
吕梁以工程为骨架、机制为保障、监管为支撑,把分散的污染源治理、基础设施补短板与生态修复统筹起来,实现了水质与空气质量的同步跃升。
面向下一阶段,如何把“建成”转化为“常优”,把“达标”推进到“提质”,考验的不仅是投入力度,更是治理体系的韧性与精细化水平。
持续守护“一泓清水”和“一片蓝天”,既是对流域生态的责任,也是对高质量发展的坚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