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丧请假引发“被逼离职”争议:常熟女职工申请仲裁,企业用工边界再受拷问

近日,江苏常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一名在当地企业工作一年多的文员李女士,因奶奶去世申请丧假遭到拒绝,最终被迫离职。

目前,该案已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将于2026年1月29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2025年7月,李女士因奶奶去世向公司申请5天事假。

在获得直属经理和人事部门初步同意后,李女士购票回家处理丧事。

然而,在返乡途中,她却收到人事部门通知,称总公司法人不批准假期,要求其选择自动离职或被公司开除。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女士情绪激动地与人事部门沟通,希望能在处理完丧事后再协商此事,但遭到拒绝。

公司方面坚持要求其在丧事期间作出选择,这一做法引发了李女士的强烈不满。

企业负责人林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李女士存在"上班摸鱼"等行为,是"害群之马",公司有权开除。

他强调,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需要对现有员工负责,坚决支持开除决定。

对于丧假问题,林先生态度强硬,认为"谁规定她奶奶去世有丧假",并称此类事由为"虚头巴脑"。

然而,李女士对"摸鱼"指控予以否认,指出其工作的分公司既无监控设备,也无无线网络和打卡设备,公司缺乏相关证据支撑其指控。

她认为,公司此举实际上是因为她此前拒绝了从文员转岗销售的要求,企业借机"零成本"解除劳动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李女士反映,该公司在其工作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在被迫离职后,李女士委托律师起草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金,但未获回应。

从法律角度分析,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员工享有合理的丧假权利,企业不得随意拒绝。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定义务而非协商事项。

企业以员工申请丧假为由强迫其离职,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此案反映出当前劳动关系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部分企业对员工基本权益认识不足,管理方式简单粗暴;另一方面,劳动者维权意识有待提高,对自身合法权益缺乏充分了解。

专家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需要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努力。

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者也应当增强法律意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于类似争议,建议当事双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必要时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

这起看似普通的劳资纠纷,实则是我国劳动法治进程中的典型样本。

当企业生存压力与劳动者权益保障需要寻求平衡,既考验管理者的法治意识,也检验着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

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仍需企业守法、劳动者懂法、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的三方合力,方能让每一个职场个体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