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典型案例敲响食品安全警钟。
经审理查明,2024年1月至9月期间,食品经营者王某通过微信渠道采购散装鸭肉制品,经重新包装后假冒"风干牛肉干"在电商平台销售,非法获利逾71万元。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首次就该案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开创了当地食品安全领域"刑民并罚"的司法实践新模式。
调查显示,涉案店铺利用消费者对牛肉制品的高价差心理,以每公斤低于市场价30%的价格倾销伪劣产品。
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涉事产品蛋白质含量仅为国家标准规定的60%,且含有未经标注的食品添加剂。
办案法官指出,该案具有作案周期长、受害群体广、主观恶意明显三大特征,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关于"以假充真"的犯罪构成要件。
此案暴露出网络食品销售监管存在三方面漏洞:一是跨平台交易取证难度大,二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存在盲区,三是电商平台对商户资质审核流于形式。
据市场监管部门统计,2024年南京市受理的食品类投诉中,网络销售占比已达47%,较上年同期上升12个百分点。
法院在量刑时充分考量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除刑事处罚外,创新性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条款,判令被告在权威媒体刊登致歉声明,并按销售额30%支付公益赔偿金。
该笔款项将专项用于食品安全科普教育。
法律专家认为,此判例为同类案件确立了"刑事打击+民事追责+公益救济"的三维治理范式。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王某案的依法严判,是司法机关守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宣示,也是对所有心存侥幸者的严肃警示。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任何以欺骗换取利益的行为,终将在法律面前付出沉重代价。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需要法律的刚性约束,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诚信经营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