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司机过马路时被五通桥往五通桥往乐山方向行驶的面包车撞倒,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5年底,丁某在乐山市五通桥城区附近过马路时,不幸被一辆从五通桥往乐山方向行驶的面包车撞倒,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警方透露,事故发生在07时16分左右,地点位于103省道148公里200米处。刘某某驾驶的是川G8***6号小型面包车,虽然事发路段是典型的人行横道,但丁某并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这让他最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对刘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后续还要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交通法规定,驾驶员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必须停车让行。刘某某不仅违反了这个规定,还驾驶了机件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他的违法行为直接导致了丁某的死亡,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违反交通法规导致重大伤亡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未停车让行行人将被罚款100元并扣除3分。 为了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乐山交警部门发出了强烈警示:司机朋友过斑马线时一定要减速慢行,甚至停车让行行人通过;行人过马路时也要提高警惕,走在人行横道上仔细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通行。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把斑马线变回行人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