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村民因拆迁纠纷撤了起诉

河南许昌襄城县村民林印水那桩关于拆迁维权的案子,最近算是尘埃落定了。河南省许昌市那边给出的结果是,把这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撤了。起因是林印水家村里拆迁安置后,跟当地相关部门在过渡费发放上产生了纠纷。一开始,检察机关觉得他有问题,把他给公诉了,还说他在那个款项纠纷里有事儿。 案子一路走下来,侦查、起诉、庭审都经历了。后来呢,检察机关给襄城县人民法院发函,说要撤回起诉。法院那边看了之后也同意了。紧接着,检察院就把那份《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给了林印水。这次处理流程完全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走的。 林印水之所以被推到风口浪尖上,其实是因为他家一直没拿到该拿的拆迁过渡费。现在他的问题是解决了,过渡费折算成安置房面积的办法双方都接受了,选房子的手续也办好了。 按咱们的《国家赔偿法》,如果被冤枉关进了局子后来又撤了案子或者不诉了,是有权拿国家赔偿的。所以林印水家里人说要去申请这笔赔偿费。 这种依法纠错的做法其实体现了我们的法治在进步。司法机关要是发现证据有问题、不够充足就及时收手的话,既能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也能维护司法的公信力。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在搞城镇化建设和土地征收这种大事上,基层治理必须要规矩办事、按流程来。要是从一开始就能把纠纷预防好、化解掉,就能少很多麻烦事了。 说到底,法治这事儿就是在一桩桩小事里体现出来的。每一起案件得到公正处理、每一项权利得到维护都是法治进步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