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当网红”的自媒体账号“吴新宇”

最近,咱们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网络保护部的负责人陈强说了点事儿。那个“我要当网红”的自媒体账号“吴新宇”,原本是想借着病童去世的热度蹭一波流量,结果在评论区发表了些极其冷血、侮辱性的言论,比如“祝贺”、“真开心”之类的。这不仅伤害了逝者和家人,还给网友们添堵,大家都气炸了。陈强在采访里提到,根据《民法典》,就算人死了,他们的名誉、隐私啥的还受法律保护呢。那账号运营者后来倒是发了个道歉视频,还辩解说是想做节目效果、说的不是特定人。但大家一看他前后矛盾的样子,就能明白他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平台现在已经把他给封号了,大家都觉得网络不能当法外之地。陈强还分析了一下这事的性质:涉事账号在公开平台骂未成年人,这是侵害了死者的名誉权,人家父母完全可以告他要求赔钱道歉。再说大面上的生态治理,这可不是个例了。现在好多自媒体为了流量啥都敢干,蹭热点、传播偏激言论、侮辱诽谤人……这些行为不仅污染了网络风气,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国家规定了网络内容生产者得遵守规矩和道德底线。这次这事儿特别让人痛心,因为受害者是个未成年儿童家庭。保护未成年人不光是保护活着的孩子,还得保护他们死后的名誉和尊严。 互联网发展虽然给了大家说话的机会,但自由得有个度。这起事件给咱们提了个醒:为了流量不讲良心、践踏法律的行为绝对行不通。以后大家在网上发表意见的时候也得守规矩、懂礼貌才行。要想把网络环境搞好光靠平台不行,还得靠咱们大家一起努力。每个人都得自觉提升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别去伤害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