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判例彰显家务劳动价值 全职主妇离婚获5万元经济补偿

问题——家务贡献“看不见”,离婚分割中容易被忽略。 在不少婚姻家庭中,一方为抚育子女、照料家庭选择退出职场或减少工作投入,保障了家庭的日常运转,但在离婚财产处理与利益分配时,这类付出往往难以量化,容易被低估。北京三中院此次通报的案件中,夫妻双方于2002年登记结婚,2009年育有一子。双方均认可女方自孩子出生后长期无业,家中也没有保姆承担日常照料。离婚诉讼中,女方以多年承担子女抚养与家务管理为由,要求家务劳动补偿;男方则认为女方不工作是个人选择,不同意支付补偿。

家务劳动不直接带来收入,却支撑着家庭运转和成员发展。依法给予合理补偿,既是对个人付出的应有回应,也是对家庭分工公平原则的制度确认。用法治把“隐形贡献”纳入评价,才能让责任更清晰、分担更均衡,为建设更平等、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