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玉林一厂房冒出大火,刚给消防人员扑灭不到三个月

2025年11月玉林市玉州区二环路一处厂房冒出大火,刚给消防人员扑灭不到三个月,2026年1月同个地方又冒起了烟。短短三个月内两次起火,这就不得不让人疑惑了。第一次起火是在2025年11月,施工人员在拆冷却机时违规用明火作业,火花一溅,把周边易燃物点着了。大火烧得很旺,救援人员赶紧赶到现场才把火给灭了,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也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经过调查认定,施工人员在危险区域动火才是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这施工人员最后被拘留了5日。 可这才过了没几天,2026年1月那厂房又烧起来了。原来还是那些人在焊接铁支架时,明知厂房里有易燃发泡材料却还是敢用明火。火花一下来火焰就窜起老高。消防队员迅速赶到扑灭了火,这回造成了钢结构建筑和制冷设备受损,过火面积差不多有700平方米。 因为还是违规动火作业的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把这次的施工人员也拘留了5日。 这两起事件说明涉事人员根本没把安全规定放在心上。动火作业一旦操作不当或者措施不到位,特别容易出大事故。法律也规定得很清楚:禁止在有火灾危险的地方使用明火;如果要动火必须先审批、要持证上岗、要遵守规程。 对于像玉林这样的城市来说,这种安全意识的缺失必须引起重视。所以给相关部门提个醒: 接下来的动火作业一定得牢记“六必须”: 第一必须把周围的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清理干净,作业区域和其他地方要做好防火分隔; 第二必须配够消防器材保证有水可用; 第三现场必须设立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第四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还有消防车通道通通畅通无阻; 第五要避免跟有火灾风险的作业凑在一起干; 第六得有专人盯着整个过程。 就盼着大家都能安全第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