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同心授予13岁学生李佳婷“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弘扬科学施救与少年担当

2025年12月6日下午,宁夏同心县豫海湖畔上演了惊心动魄的一幕。

一名年仅4岁的男童在冰面玩耍时,因冰层突然破裂坠入冰冷湖水,生命危在旦夕。

路过的13岁少女李佳婷目睹险情后,没有片刻犹豫便投入施救行动。

李佳婷是同心县第二中学七年级学生。

面对突发险情,这名少女展现出超越年龄的勇气与智慧。

她接过群众递来的塑料管,匍匐靠近破裂的冰窟边缘,一边轻声安抚惊恐的孩童,一边努力将救援工具递送过去。

然而救援过程中,冰面再度破裂,李佳婷自己也跌入刺骨的湖水之中。

即便身陷险境,她仍紧紧抓住救援绳索,最终在岸边群众协力下脱险。

更为关键的是,她的及时行动为随后赶到的消防专业救援队伍赢得了宝贵时间,男童最终被成功救起。

救人成功后,浑身湿透的李佳婷并未声张自己的善举,悄然离开现场。

回到家中,她为避免家人担忧,仅以被洒水车淋湿为由搪塞过去。

直到救援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这段感人事迹才为公众所知。

这种不求回报、默默奉献的品质,恰恰体现了当代青少年质朴纯真的精神风貌。

事件发生后,同心县公安局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调取影像资料以及与当事各方核实等方式,确认李佳婷与被救儿童并无亲属关系,不负有法定或特定救助义务,其行为完全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相关认定标准。

同心县人民政府随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并于12月17日至23日依法进行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12月30日,同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决定,授予李佳婷同心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万元现金奖励。

县政府同时决定,将按程序推荐李佳婷参评更高层次的见义勇为表彰,让这份正义之举得到更广泛的认可与弘扬。

同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彦毅指出,及时调查核实并确认见义勇为行为,体现了政府对正义之举的坚定支持和制度保障。

通过表彰先进典型,旨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模范、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为平安同心、文明同心建设注入强劲精神动力。

从少女的救人壮举中,可以看到多个值得关注的层面。

首先是青少年道德教育成效的显现。

李佳婷临危不惧的举动,折射出学校、家庭和社会在培养青少年责任意识、奉献精神方面的成果。

其次是见义智为理念的生动实践。

她在救援过程中保持冷静,利用工具施救而非盲目下水,体现了智慧与勇气的结合。

再者是社会保障机制的及时跟进。

从调查核实到公示表彰,整个流程规范透明,确保了见义勇为者得到应有的肯定与回报。

县政府号召全县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向李佳婷学习,学习她临危不惧、科学施救的英勇品质,学习她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

这不仅是对个人的表彰,更是对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引领。

在这场生命至上的冰湖救援中,13岁少女用智慧与勇气诠释了新时代青少年的精神海拔,政府及时有力的制度回应则构建了善行义举的保障闭环。

当个人选择与社会倡导形成共振,见义勇为从偶然事件升华为文明常态,这正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最生动的注脚。

正如豫海湖畔那块新立的警示牌所书:"冰层易碎,人心常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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