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房子的钱就更方便了,以后修房子的钱就更方便了

跟你说个事儿,合肥市刚出台的新规定,4月1日起开始执行了。《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其实就是把咱们业主的那点钱给盘活了,特别是那些存着公积金的朋友。这个规定最大的亮点在于,业主把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拿来交存维修资金,拓展了交存的来源。还有个新招是,如果业主们都同意,可以用维修资金买外墙、电梯的维修保险,扩大了使用的范围。 先说说交钱的事,现在不管你是买商品房、安置房、集资建房还是经济适用房,统一按一个标准来算。高层或者带电梯的多层是110元一平米,不带电梯的多层是80元一平米。对已经卖出去的房子,首期维修资金由开发商在签合同备案时先垫上,等到交房前再把钱要回来;至于开发商自己用的、租的或者还没卖的物业,开发商得在竣工验收备案前把钱交了。 使用这块门槛也降下来了。以前那些限制条款像外墙脱落30%以上、路面破损30%以上,还有电梯维修费超过原价20%什么的都删掉了。 紧急使用的时候流程更顺了。以前只认屋顶外墙渗漏这一种紧急情况,现在扩大到了八种,包括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损坏等等。而且街道社区也要来核实确认一下,确认后直接申请用就完事了。 合肥还学了杭州那边的做法,把5万元以上的工程公开招标的要求给放宽了。现在由业主委员会自己定采购方式就行了,鼓励大家公开招标。 监管方面也加把劲了。超过3万元的工程最好找专业机构算预算;工程完工后的结算必须找第三方审价机构再审一遍;电梯和消防的维修得有专业机构的检验报告或者验收合格意见。 总之就是为了把维修资金管好、用好、用对。下一步管理中心还要从归集、使用和监管几个方面下功夫,多宣传让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儿。 咱们安徽的老百姓得注意了,以后修房子的钱就更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