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发布公告,宣布同意草市小学解聘职工杨洁,原因是其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该决定反映了教育部门对教职工队伍管理的加强,以及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规范执行。根据公告内容,此次处理的法律依据为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该条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涉及的规定为事业单位开展人员管理提供了明确依据,也有助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教育事业连着千家万户,队伍纪律与岗位责任是公共服务稳定运行的重要支撑。对连续旷工等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既是维护制度权威,也是对广大师生和家长权益的负责。下一步,在严格执行规章的同时完善管理机制、畅通沟通与救济渠道,才能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凝聚共识,推动校园治理更加规范、高效、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