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1家单位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244项服务项目织密首都全媒体传播网络

近年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为推动行业有序发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要求:通过网站、应用程序、公众账号等提供新闻信息服务的机构,须依法取得涉及的资质。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北京市新闻传播体系的规范化与多元化进展一直备受关注。 截至2026年3月31日,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批准31家单位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获批单位既包括北京日报社、新京报社、北京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也涵盖北京青年报新媒体有限公司、北京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等新兴机构。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16个区级融媒体中心已全部纳入许可名单,实现基层新闻传播服务的全域覆盖。 从服务形式看,31家单位共运营244个服务项目,其中公众账号194个,占比近80%,显示移动端传播已成为主要阵地。同时,应用程序、网络直播平台等多种形态并行,继续满足不同用户的获取习惯与使用需求。 这个格局的形成,来自政策规范与技术演进的共同推动。一方面,国家层面持续完善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监管,推动行业依法合规运行;另一方面,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为传播形态创新提供了条件。北京市通过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机构资源,逐步形成中央与地方协同、线上线下联动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此次许可名单公布,说明了北京市在媒体数字化转型中的阶段性进展,也为其他地区的管理与实践提供了参考。随着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进一步应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将朝着更智能、更个性化方向发展,而规范化管理也将为行业健康运行提供支撑。

许可名录扩容与区级融媒体中心实现全覆盖,是依法治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具体落点,也是媒体融合持续推进的阶段性成果。面对快速变化的传播生态,只有坚持内容导向,压实平台与主体责任,在规范中推进创新,才能在更广阔的移动互联网空间持续提升新闻传播的公信力、引导力与服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