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阶段,如何把农村沉睡的资源资产转化为可持续的增收动能,成为各地面临的现实课题。一些地区仍存在集体资产利用效率不高、闲置房地较多、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既影响集体经济发展,也制约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对此,政策层面传递出明确信号:要通过制度改革和市场机制盘活资源,同时必须守住用途管控和合规交易底线。 从原因看,一上,农村人口结构变化、产业转型和外出务工等因素叠加,导致部分宅基地、农房和建设用地出现不同程度闲置;另一方面,集体资产产权边界不清、运营能力不足、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使资源难以实现有效配置。此外,城乡要素流动加快、市场主体参与意愿上升,也带来新的风险:若缺乏严格用途管制和交易监管,可能诱发土地违规转性、变相房地产化,以及农民权益受损等问题。 政策导向强调“盘活”与“规范”并重,传递出两层关键信息。其一,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形成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让集体资产收益更稳定地惠及成员,增强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其二,进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键于依法合规、循序渐进,通过完善规则和配套服务,更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为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影响层面,规范入市有助于激活农村要素潜能,推动产业项目落地,提升集体经济“造血”能力,并通过收益分配带动农民增收。同时,明确“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的红线,有利于防止借入市之名突破用途管制,遏制土地变相房地产开发冲动,避免推高农村土地资产价格、挤压农业农村产业空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与长远发展利益。对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的严查严防,以及对农房租赁的规范管理,则着眼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维护农村住房与土地制度的严肃性。 在对策路径上,下一步需要在制度、监管与能力建设上同步发力。首先,完善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推进资产资源清查确权,推动账目公开透明、收益分配规则清晰,提升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水平。其次,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明确用途管制、准入条件、交易流程、收益分配和风险防控要求,强化全链条监管,形成可追溯、可核查、可问责的闭环。再次,强化宅基地制度刚性约束,依法打击违法违规交易和变相流转,维护农民在土地、住房上的基本权益。与此同时,推动农房租赁规范化管理,明确租赁合同、消防安全、居住保障等责任边界,既满足合理居住需求,也避免出现管理缺位和安全隐患。 面向前景,随着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完善与公共服务提升,农村资源资产的价值实现将更依赖制度供给与治理能力。可以预期,各地将更注重因地制宜: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通过规范入市引入产业项目、发展乡村新业态;在资源禀赋一般的地区,更强调集体资产精细化管理、闲置房地的合规利用和多元经营。总体看,政策在“放活”要素的同时更突出“守规矩、守底线”,有助于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健康运行,避免走偏变形,确保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农民。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涉及亿万农民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城乡发展大局。中央推进这项改革,既体现改革力度,也强调风险防控。守住“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这条底线,不仅是对农村土地性质的保护,也是对农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只有在清晰的政策框架和有效的监管体系下,农村资源盘活利用才能真正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推动力,让农民在改革中获得更实在的收益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