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五位老大哥,都绕不开了

说起流行音乐界那几个响当当的名字,CNN这回算是动了真格,不惜费劲心力搞了个“终极20”的大榜单,硬是把世界乐坛里的好手都给挑了出来,足足凑齐了20位大师级的人物。要是再往深了扒拉扒拉,这里头有五位老大哥是怎么都绕不开的,他们的影响力大到就算过了五十年,乐迷们还是会把他们挂在嘴边反复念叨。 Michael·杰克逊这位爷就不简单了,他先是把黑人那种硬桥硬马的节奏跟白人软绵绵的流行曲调缝一块儿,外头再包上一层童声合唱团的糖衣炮弹。不管你是哪儿的人,都能在他那韵律里找到心跳的感觉。从《Beat It》里那个狂拽酷炫的机械舞步,到《Thriller》里那个恐怖的僵尸造型,他愣是把“流行音乐”变成了全世界都懂的通用语言,哪怕你半句英语不会听,跟着旋律摇起来也不会觉得陌生。 披头士乐队这帮人更像是来美国搞革命的。1964年的时候,四个从利物浦跑出来的小伙子一不留神就把长头发、吵死人的电吉他声音还有那些罗曼蒂克的诗性给带过去了。约翰·列侬那时候就天天在唱“Imagine”,一边唱还一边问大家“这世界到底有没有天堂”;保罗·麦卡特尼更是安慰人地来了一句“Let It Be”;乔治·哈里森玩起了印度的西塔琴;最后林戈·斯塔尔拿着鼓槌稳住了这一切。这哪里是乐队啊,分明是一座移动的音乐实验室,硬是把摇滚从车库里推到了太空上去。 华语歌坛里要是没了张国荣那是绝对不行的。这个在粤语残片年代长大的家伙居然能用国语、粤语还有英语写歌,手底下攒下了二十多首金曲。他既会翻唱西方的经典像《Monica》,也能原创东方那种独有的意境。最绝的是他敢在MV里让两个大老爷们儿互相亲吻,用这种视觉语言先声夺人地打破了时代的隔阂和性别限制。哪怕现在你去听《当年情》,那种“时代在变、情怀不变”的感觉还是能穿透到你的心里去。 埃尔维斯·普雷斯利也就是猫王了。1954年他刚出道的时候就把电吉他音量开到最大变得失真刺耳,这一下就把蓝调给摇活了。他那个扭屁股甩头发的劲儿成了整整一代年轻人的行为指南;穿上皮衣戴上墨镜更是很酷。更重要的是他把美国南部黑人那种灵魂乐的旋律给嫁接到了电声乐器还有舞台戏码里面去了。这下子白人听众才发现原来“黑人节奏”也能让人血液沸腾。所以大家才给他封了个“摇滚之王”的名头;甚至连他的名字“Elvis”都成了“摇摆”的代名词。 还有鲍勃·马利这个人也是不得了。1976年的时候他在牙买加的贫民区里唱了一首《One Love》,直接把爱与和平写进了雷鬼的节拍里头。他把吉他失真变得不再那么尖锐难听了;反而带着一股热带海岛的慵懒味儿在呼唤大家;把那些贫穷故事里的悲凉也给赶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反抗和希望的味道。马利用他的歌声把加勒比海各国的乐手都给串联起来了;把雷鬼从牙买加的小岛上推向了全世界的舞台上去了。让“Rasta文化”跟“和平主义”一起成了时代的符号;哪怕到了今天只要你听到《Three Little Birds》的前奏响起还是能感觉到那股海风从耳边吹过。 这几位大神跨越了种族、语言还有国界的鸿沟;各自用自己的办法把“流行”给写成了全世界都通用的语言。他们现在可能不会再上台表演了;但只要旋律一响节拍一动他们的灵魂就会在人群中复活过来。下一次你要是听到《Beat It》或者是《Imagine》又或者是《Monica》的前奏滑过你的耳机时候千万别犹豫——这就是时间写给未来的情书;也是咱们还能聚在一块儿的唯一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