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推出新规促进引调水工程受水区节水工作 目标2035年用水效率达国内先进水平

问题——部分地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重大引调水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城乡供水和支撑产业发展上作用明显,但一些受水区也出现“调水增加—用水反弹”的隐忧:如果缺少刚性约束和长效机制,新增供水可能被低效用水方式消耗,难以从根本上缓解水资源紧约束,甚至加重生态与管理压力。 原因——水资源刚性约束持续强化与高质量发展用水需求叠加。一上,气候变化影响加深,水旱灾害风险和水资源不确定性上升,部分流域的生态需水底线必须守得更严;另一方面,新型城镇化、产业升级和公共服务提升,对供水安全和用水效率提出更高要求。另外,一些地区节水制度落实不均衡:项目前期节水论证不够扎实,建设期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不同步,运行期缺少持续评估,导致节水工作容易“推进一阵、回落一阵”。 影响——节水从“配套选项”转为“先决条件”,将重塑受水区发展方式。水利部此次印发的意见明确提出,把节水作为受水区的根本出路,强调长期、加快节水工作,并设定分阶段目标:到2030年,节水评价全过程管理逐步完善,受水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等指标要优于国内同类地区平均水平;到2035年,水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更加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格局。上述导向意味着,受水区发展将更多依靠效率提升、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而不是单纯依赖外调水量扩张。 对策——以全过程节水评价为主线,构建“指标管控+制度保障+价格税收+市场创新”的组合拳。意见提出,严格执行节水评价,特别要将节水评价前置到重大引调水工程论证期,科学确定工程规模和布局,避免论证阶段出现“重供水、轻节水”;建设期同步推进节水设施建设,推动节水措施与工程主体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运行期强化节水评价执行监督,对受水区节水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估,形成闭环管理。 深度节水控水上,意见要求强化关键节水指标管控,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优化多水源配置,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水平与供水系统韧性;加快探索实行水预算管理,通过“预算约束+绩效评价”让用水结构和用水行为更可控、更透明。制度与政策层面,意见提出细化节水制度政策体系举措,尽快完善受水区落实节水优先的长效机制;建立节水成效评价机制,加强评价成果调水管理中的应用,使调水调度与节水绩效联动。同时,完善水价和水资源税政策,探索推进区域综合水价,通过价格杠杆传导水资源稀缺信号,促使企业和居民形成更稳定的节水动力。市场与科技上,意见鼓励节水技术和市场机制创新,支持工程建设运营单位、供水企业向节水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推动节水由单一行政推动转向“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的协同模式。 前景——节水优先将成为受水区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节水评价更严格、指标管控更精细、水预算管理逐步推广,以及水价税制度和市场机制健全,受水区有望在保障供水安全的同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农业节水增效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同步推进。未来,节水成效评价与调水管理的深度联动,将使“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更便于落实、更可考核,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水安全支撑。

在水资源已成为全局性战略资源的今天,这份文件的出台不仅是管理手段的升级,更说明了发展理念的转变。它传递出一个清晰信号:跨流域调水不是无节制用水的“通行证”,只有把水用得更精、更省,才能守住关系长远的水安全底线。当节水理念融入城市治理和产业运行,“有多少汤泡多少馍”的朴素经验才能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