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报告聚焦环渤海生态治理:津冀辽鲁同步办理公益诉讼581件形成合力

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大背景下,检察机关正在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25年检察机关在生态环保领域的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这反映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

从数据看,检察机关的生态环保工作呈现全方位、多层次的特点。

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3万人,办理公益诉讼4.7万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3亿元,这些数字充分说明检察机关在依法打击生态犯罪、维护生态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

其中,公益诉讼数量的增加表明,检察机关正在更加主动地承担起保护公共生态利益的责任。

针对不同地区的生态问题,检察机关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鸟类野生动物保护专项监督,挂牌督办13件重大案件,体现了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视。

在流域生态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加强长江、黄河、珠江等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形成了跨部门、跨地域的协同保护格局。

环渤海地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尤为突出。

该地区面临入海河流污染、海域非法养殖等多重生态压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立案,天津、河北、辽宁、山东等地检察机关同步办理案件581件,这种跨省市的协同办案机制充分体现了区域生态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通过同步办理,各地检察机关能够形成合力,有效遏制跨界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在重点生态区域保护上,检察机关也在发挥重要作用。

陕西、湖北、四川、青海等地检察机关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广西检察机关助力整治矿业领域涉重金属污染问题,这些举措针对不同地区的生态特点和主要问题,体现了因地制宜的保护策略。

绿色低碳发展是当前的重要任务。

检察机关开展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1.3万件,这充分说明检察机关正在将生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这种做法既保护了生态环境,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581件公益诉讼案件背后,折射出我国生态环境治理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的深刻转变。

当司法利剑与系统思维相结合,不仅为环渤海生态保护构筑起法治屏障,更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路径。

这种跨区域协作模式,对于推进全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