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点前移,法治教育需更精准对接。
近年来,伴随网络空间扩展、同伴交往频繁与自我控制能力尚未成熟,部分未成年人在冲动冲突、网络借贷与诈骗诱导、财物占有等问题上更易触碰法律底线。
尤其在校学生对“行为边界在哪里”“后果有多严重”“如何保护自己”理解不够清晰,容易把“小错”误判为“无关紧要”,将矛盾处理滑向违法轨道。
如何把抽象条文转化为可感可用的规则意识,成为预防在先、矫治在前的重要课题。
原因——认知偏差、情绪管理不足与网络风险叠加,是“红线易触碰”的关键诱因。
一方面,青少年处于价值观形成期,面对冲突时情绪波动大、求快求胜心理突出,容易以肢体冲突替代理性沟通;另一方面,网络诈骗、诱导性信息与“灰色”交易隐蔽性强,未成年人辨别能力相对薄弱,既可能成为受害者,也可能在不自觉中成为“工具人”。
同时,部分学生对法律责任、处分后果及民事赔偿等关联认识不足,家庭教育、学校管理与社会支持之间的信息衔接不够顺畅,导致早期风险难以及时识别和干预。
影响——抓住校园“关键场景”,有利于把治理重心从事后处置转向事前预防。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法官与助理走进晨光学校,针对矫治教育与校方进行交流,并以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实践为基础,选取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围绕打架斗殴、网络诈骗、偷盗财物等高发问题,讲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为什么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
这种以案例释法的方式,有助于将法律责任、社会后果与个人成长成本具体化,让学生在“同龄人真实故事”中形成直观警醒。
课堂上学生专注听讲并记录要点,在问答环节积极提问,法官以通俗语言逐一回应,降低专业术语门槛,增强了规则理解的可达性。
法院还向学生发放未成年人普法漫画读物,以更适配的表达方式扩大教育覆盖面。
对策——以“司法+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机制,提升矫治教育的精细化与持续性。
未成年人保护既要“讲得明白”,更要“管得有效”。
一是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分层化,将冲突处置、网络安全、财产权利与责任等内容嵌入德育、心理健康与班级管理,形成可重复、可评估的课程体系。
二是完善早期预警与干预路径,对冲动行为频发、网络沉迷、交往异常等苗头问题,强化心理疏导、家庭沟通与专业支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风险。
三是强化权益保护教育,帮助学生掌握遭遇诈骗、欺凌、侵害时的证据保全、求助渠道和法律救济方法,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用好司法资源的专业优势,通过巡回讲堂、模拟法庭、家长普法课堂等形式,把法律责任、社会规则与成长规划一体讲清,形成“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教育闭环。
学校党总支书记高雨磊表示,此次法院带来的专业法治指引,将进一步凝聚教育合力,更精准引导学生认清方向、回归正轨。
前景——从一次“进校园”到制度化“共育共治”,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稳固支撑。
未成年人矫治教育的目标,不止于减少违规违纪,更在于帮助其建立稳定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与底线思维。
随着法治进校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协同持续推进,司法机关与教育系统的联动有望更加紧密: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释法与风险提示,把预防触角延伸到校园日常;另一方面,通过多部门信息协同与专业支持,把矫治教育由单点发力升级为系统工程。
可以预期,越是把教育做在前、把规则讲透、把支持织密,越能减少“因一时冲动付出长远代价”的遗憾,为青少年成长创造更清朗的环境。
法治教育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而是价值观的塑造过程。
长春新区法院将审判台延伸至校园的实践启示我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既需要司法的刚性约束,更需要教育的柔性引导。
当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社会治理的根基必将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