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院创新强制清算路径成功追回集体资产 破解联营企业历史遗留难题维护失地农民权益

2026年新年伊始,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收到一面来自某街道经济合作社的锦旗。

这面特殊的锦旗背后,是一起历时多年、涉及集体资产流失的复杂清算案件的成功化解。

问题由来已久,矛盾错综复杂。

某加工厂成立于1987年,系原居委会与某集团公司联营设立。

2003年2月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依法应当及时进行清算,但长期未履行清算义务。

更为严重的是,联营过程中投入的集体土地被转移至其他单位并遭处置,导致村集体资产严重流失。

失地农民的诉求长期得不到回应。

为追回流失资产,街道经济合作社先后提起行政诉讼、合同诉讼等多项法律程序,历经十余次审判均告败诉。

集体土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资产流失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寻找有效的法律解决路径。

2024年11月,街道经济合作社向厦门破产法庭申请对该加工厂进行强制清算。

法院经审查后依法裁定受理,并指定清算组开展工作。

这一裁定为破解僵局打开了突破口。

清算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清算组发现,企业资料严重缺失,历史遗留问题盘根错节,财产权属关系模糊不清。

在法院指导下,清算组向土地、规划、建设等多个部门调取资料,通过测绘评估,逐步厘清了资产的历史流转过程和现实权属状态。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清算组确立了"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公平合理保护集体财产"的工作原则,创新提出"无法追回财产视同分配给责任方,可收回土地房产发还村集体,双方根据评估价值差异互相找补"的清算思路。

这一方案既考虑了历史成因,又兼顾了各方利益,体现了司法智慧。

法院经审查后裁定确认清算方案。

依据该方案,街道经济合作社成功追回两千余平方米土地及三千余平方米房产,每年可为村集体带来约百万元租金收入。

2029年后还将收回约一万多平方米的发展用地,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此外,联营另一方还需支付补差款594万余元。

2025年12月31日,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多年积案得以彻底化解。

该案的成功办理具有多重示范意义。

首先,在法律适用层面,厦门破产法庭依法受理联营企业强制清算申请,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司法路径。

其次,在纠纷化解方面,创新性的清算方案最大限度保障了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和可利用性,为处理村集体财产流转争议开辟了新思路。

再次,在诉源治理维度,该案终结了长达数年的诉讼拉锯,避免了新的诉讼增量,充分发挥了破产审判的集约化解功能。

承办法官表示,集体土地关涉众多基层群众的生存权益,司法审判始终对此保持高度关切。

破产法庭通过积极受理、多方寻求创新思路,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回应了民生需求。

在审理过程中,办案人员也深入了解了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化进程中原城中村建设的历史脉络,增强了对基层治理复杂性的认识。

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一个街道经济合作社追回了流失的集体资产,更探索出一条通过司法程序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

在城市化进程中,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并非个案。

如何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保障民生,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与担当。

厦门破产法庭的这一实践表明,只有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工作思路,才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