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跟朋友在饭店吃饭,结果不小心滑倒了,左手被地上的碎玻璃划伤了。这么大一个口子,尺动脉都断了。他当时觉得挺委屈的,因为他觉得服务员没把碎玻璃收拾干净,还给留着坑人,加上地面还有油渍,滑溜溜的。他本来想让饭店全赔他18万,结果没谈妥,只好把饭店告到了海淀法院。 饭店那边就不认这个账,说碎杯是张先生他们自己打碎的,他们已经把碎片放到了不容易碰到的地方。还有就是包间里根本没有积水,“湿滑”纯粹是胡说八道。他们说张先生是因为喝醉了还互相搀扶才摔倒的,主要还是自己没看路。 最后法院去现场看过了,也审了证据。法官觉得,饭店那边确实有问题,不该把碎玻璃放在客人必经的路上,还不设个警示标志。不过张先生自己也喝多了还搀扶朋友,肯定也有责任。因为张先生没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地面是湿的,所以这个说法没站住脚。法院最后拍板:让饭店承担70%的责任,张先生自担30%。 算算医药费、营养费这些钱加起来才3万多块。这次的事儿给所有的商家提了个醒:碎杯是个大隐患,必须马上收拾起来放在顾客碰不到的地方;门口过道这些地方也是高危地带,得保持干净没有杂物;实在来不及清理的话,也要设个明显的标识提醒大家。也给咱们这些消费者提个醒:喝酒要适量别过量;要是自己不小心摔了跤受了伤,维权的时候也要讲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