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中山市发了个通知,管的是烟花爆竹安全这事儿。平常春节前后最热闹的时候,大家都爱放点烟花鞭炮图个喜庆。记者专门把新规给大家整理了一下,说说到底哪儿能放、哪儿不能放。 先给大家伙儿定个性:中山一共有九个地方是不让放的。包括火炬开发区、石岐街道、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街道、港口镇,还有翠亨新区马鞍岛这一片儿。剩下的镇街和翠亨新区除了马鞍岛之外的区域呢,那就属于限放区域。 限放区域里面的农村地区有个特殊情况,就是除了规定的时间外,如果有婚丧嫁娶或者庙会这种事非得放点爆竹不可,得去村居委会登记一下。把啥时候放、放啥样的、放多少都写上。完事还得准备好安全措施,把那片给清理干净。 另外大家要是想去公墓祭祀的话,那是可以放的。民政部门那边负责盯着呢,要划好集中燃放点、定好时间,引导大家安全地把爆竹放掉。 再说能放的时间段吧。限放区域里的品种得挑安全系数高、对环境影响小的个人用的那种。时间上也有讲究:除了除夕、正月初一到初七这些日子可以放外,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这些日子也能放个乐呵。不过得注意一下每天上午九点到晚上八点这段时间就行。 禁止燃放的地方还挺多: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这些交通枢纽周围、易燃易爆的工厂旁边、输变电设施周围、医院学校养老院这些地方都不行;山林苗圃这种容易着火的地方也不能放;住在楼房里的人也千万别在走廊楼道阳台窗口这些地方乱放;住宅密集区、停车多地方小的也不行;水源地旁边的保护区也不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危险的地方更是禁区。 另外还有一个特别注意的地方:在烟花爆竹店外面30米内绝对不能放那种地面的产品;80米内也不能放组合烟花这种能飞上天的东西。这些不让放的地方都得挂牌子写明范围还得有人管着。 总的原则是尊重传统又要安全文明。希望大家都少放点甚至干脆不放了。多用电鞭炮或者礼花筒这类环保安全的玩意儿代替。如果看到有人违法乱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也请积极举报。 如果谁违反了规定让警察叔叔发现了,那就按法律来处理了。那些非法生产经营运输或者燃放烟花爆竹的人肯定要被罚;要是因为没清理残留物惹出了大火灾或者其他事故的话,那责任和赔偿肯定得自己兜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