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婕、张嫱还有王振凤报道说,青岛有王姓姐妹俩都是听力残疾,在同一家公司干了快8个月。这家公司只给妹妹签合同发工资买社保,姐姐却只领到社保。她们觉得权益被侵害了,就把这事反映给了山东省青岛市残联求助。用人单位那边则说,本来只打算招妹妹一个人,后来跟她家里人商量过了,同意让姐姐也去上班,不过只能给姐姐买社保。双方谈了好多次都没谈拢。为了让事情赶紧解决,山东省青岛市残联给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了这个案子的线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对残疾人案件的“四优先”原则,也就是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判、优先执行,还征得双方同意后用了与残联建立的那个“1 N”的纠纷调解机制。残联牵头组建了个专业团队,里面有调解员、助残公益律师和手语翻译。调解的时候,因为王姓姐妹是听力残疾,法院安排了手语翻译帮着跟她们沟通,耐心给她们讲流程和进展。接着调解员又跟用人单位说了好几种办法和道理,告诉他们仲裁和打官司时间长、花钱多,不如调解好。最后大家坐下来面对面聊的时候,法院还解释了怎么算经济补偿。法院觉得公司得按法律给劳动者钱;另一边当事人也要考虑公司的好意,在合法范围内表达诉求。 最后大家都同意了协议。单位按当事人的想法解除了劳动关系,还按照规定赔了双倍的8个月工资和经济补偿一共3.4万多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