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2025年审结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一审近6.4万件 最高法发布案例强化科创司法保护

在当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创新的深度融合日益成为衡量司法制度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一组指导性案例和统计数据,生动反映了我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新进展。

从案件数量看,2025年全国法院民事一审阶段审结的涉及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达到63971件,创历年新高。

其中,专利案件51211件占比最大,反映出专利权作为最重要的技术类知识产权形式的核心地位。

植物新品种案件1279件、技术秘密案件1079件、技术合同案件10402件的审结,则表明人民法院在种业创新、商业秘密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维度均形成了覆盖全面的司法保护体系。

同时,行政一审阶段全国法院审结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2471件,进一步完善了行政争讼与民事诉讼的协调互补机制。

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5G通信、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种业种源、高端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成为知识产权诉讼的主要集中地。

这种分布态势反映出,我国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的重点投入方向,同时也说明司法保护的力度与产业发展的关键需求保持了有效对接。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郎贵梅指出,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坚持严格保护的同时,做好统筹兼顾和利益平衡。

这一表述揭示了当代知识产权司法的核心价值导向。

所谓严格保护,是指对权利人的创新成果给予充分的法律保护,对侵权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所谓统筹兼顾,则强调在保护权利人利益的同时,也要考虑相关产业的整体健康发展,避免权利的滥用对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负面影响。

本次发布的7件指导性案例,体现了人民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特有疑难问题的深入思考。

在复杂侵权行为样态的定性问题上,法院需要准确区分不同形式的侵权行为,特别是面对多方参与、多层次涉及的侵权链条时;在技术事实查明方面,法院需要在侵权鉴定、技术贡献度评估等问题上形成科学的认定标准;在停止侵权责任的履行方式上,需要在制止侵权与保护产业链正常运转之间找到平衡点;在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上,既要体现充分赔偿原则,也要避免赔偿额度不合理地偏离实际损失;在防止权利滥用方面,法院需要警惕专利权人利用诉讼程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

这些指导性案例的发布具有重要的引领意义。

它们不仅为全国各级法院在处理相似案件时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思路,还有力推动了行业治理的完善和法律制度的演进。

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可以促进权利人更加理性地行使权利,引导被控侵权人更加主动地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形成更加健康有序的竞争生态。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转型路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既是创新成果的"守护者",更是产业升级的"助推器"。

随着典型案例形成的裁判规则持续转化为行业共识,我国正构建起与科技自立自强相匹配的司法保护新范式,为全球知识产权治理贡献东方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