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6年2月4日,中国证监会推出的一套相关规定开始施行。不过呢,中基协就在2016年2月的时候,给大家拿了个《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出来,准备让大家提提意见。 把这个事儿弄明白之后,到了3月12日,中基协又发话说,为了让这个行业规范一点,给投资者多一份保障,他们就起草了这两个文件:一个是那个实施细则,还有一个是信息披露模板。他们打算把这两个文件拿去公开征求一下意见。 接下来呢,他们会看大家的意见怎么样,然后再把这个规则修修补补。等规则定下来了就发布出来。到时候他们也会把基金信息披露的备份系统改改。具体哪天上线还得看情况。《信息披露细则》一共有七章五十一条,主要是把私募证券基金还有私募股权基金在定期报告上要怎么披露说清楚了。 对于私募证券基金来说,定期报告里得把净值、财务情况、杠杆水平这些都给列出来。还有那些直接投资或者是嵌套的投资资产也得穿透着看明白。如果某一类投资资产占了基金净资产的一定比例的话,就得把具体信息都露出来。还有就是跨境投资,不管是直接还是通过衍生品间接去投的都要说明白。 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呢,也得把定期报告里的净资产、杠杆水平这些数据列清楚。还有投了啥项目、啥行业、投了多少钱、怎么退出去的也都得写清楚。如果涉及到嵌套投资的话,穿透后前十名的投资项目情况也得披露出来。 另外呢,《信息披露细则》还定了一个标准:如果哪只基金在一年里头有一个季度末的时候,流动性受限资产或者新三板股票、场外衍生品资产、境外资产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的基金这些东西占比超过了净资产的60%,或者说加起来超过了60%,那它的年度财务报告就得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去审。 还有就是对于那种规模超过一亿元且自然人投资者20人以上的基金,《信息披露细则》也定了个标准:它的年度财务报告也得找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去审。 除了定期报告之外,临时报告和清算报告也有了要求。临时报告里如果提到重大关联交易的话就得把关联方是谁、交易的具体情况这些都写上。清算报告里也有一些具体的细节要求。 还有呢,《信息披露细则》给管理人们定了个规矩:他们给投资者发的信息不能比《重要内容模板》里要求的少。至于格式嘛就随便定就行,毕竟不同基金有不同的特点嘛。 为了防止信息丢失或者出错,《信息披露细则》还要求把披露出来的内容都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那个备份平台上备份好。投资者要是想看这些信息就可以去平台上查;不过这个平台不能算是正式的信息披露渠道啦。 为了保护隐私和安全,《信息披露细则》还说了句话:协会对备份平台上的信息绝对保密!除了要配合调查案子的时候会用一下之外绝不会用来干别的事情! 最后呢,《信息披露细则》还说了这么一句话:这东西从2026年9月1日开始正式生效;而中基协2016年2月4日发布的那个旧规矩也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