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监局:大同证券违规经营被罚21.6 万元

1988年成立的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了证券经纪、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融资融券、自营、资产管理、承销保荐等领域,在全国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山西、海南、新疆等地设有46家营业机构和3家控股子公司。然而,该公司却在合规管理上暴露出不少问题。2021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大同证券浙江分公司未能对互联网投资顾问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对企业微信的管控也不到位,导致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的人员能够通过公司企业微信接触客户并开展营销活动。2025年7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因此对该分公司出具了警示函。更早之前的1月28日,山西证监局也披露了李文彬的违规行为,他在大同证券新建南路营业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了客户的证券账户并借用客户账户进行投资。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月27日公布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大同证券因存在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和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的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1.6万元。这次处罚提醒了市场各方要重视合规经营。展望未来,大同证券还需要在合规管理上持续加强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