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总量突破13万吨 国际社会持续关注海洋生态安全

日本东京电力公司22日宣布,福岛第一核电站第17批次核污染水排海作业当日完成。

据该公司发布的数据,本次排放自本月4日开始,期间因青森县东部海域8日晚发生地震而短暂中断,次日恢复作业。

此次共向太平洋排放核污染水7833吨,其中含放射性氚约2.4万亿贝克勒尔。

自2023年8月日方不顾周边国家及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单方面启动核污染水排海行动以来,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累计排放量已突破13万吨大关,达到约13.3万吨。

这一数字仍在持续增长。

根据东京电力公司公布的计划,2025财年将实施7次排放作业,预计总排放量约5.46万吨,最后一次排放定于2026年3月进行。

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根源,可追溯至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的福岛核事故。

事故发生后,为冷却受损反应堆堆芯,持续注入的冷却水与渗入的地下水、雨水混合,产生大量含有多种放射性核素的污染水。

尽管经过多核素处理系统处理,这些水体中仍残留氚等放射性物质,且处理系统无法完全去除所有放射性核素。

日方排海决定引发的国际关切具有充分依据。

海洋是全球共有财产,核污染水一旦排入海洋,将随洋流扩散至广阔海域,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渔业资源构成长期威胁。

放射性物质可能通过食物链富集,最终影响人类健康。

更重要的是,日方在未与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充分协商、未穷尽安全处置替代方案的情况下,单方面做出排海决定,这种做法违背了国际法中的诚信协商原则和预防性原则。

多个国家的科研机构和环保组织对排海方案的安全性持保留态度。

有专家指出,核污染水长期排放对海洋环境的累积影响尚未得到充分评估,特别是对太平洋生态系统和跨境影响的研究仍存在不足。

周边国家渔民和民众对海产品安全的担忧持续上升,部分国家已采取相应的进口限制措施。

从技术层面看,国际上存在多种核污染水处置方案,包括长期储存、固化填埋、电解处理等,但日方选择了成本相对较低但环境风险外溢的排海方案。

这一选择将本应由一国承担的核事故后果,转嫁给整个国际社会,特别是太平洋沿岸国家和地区。

面对国际社会的持续关切,日方有责任以更加负责任的态度处理核污染水问题。

首要任务是全面公开排放数据和监测信息,接受真正独立、有效的国际监督。

其次,应重新评估替代处置方案的可行性,在未与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前,暂停排海行动。

此外,建立长期的海洋环境监测和损害赔偿机制,对可能造成的跨境影响承担相应责任。

海洋连接各国利益,环境风险不因国界而止。

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的每一次“阶段完成”,都不应被视为问题的终点,而更像是对规则、透明与责任的一次检验。

只有以更严谨的科学态度、更充分的国际沟通和更可验证的治理机制,才能在不确定性中降低风险、修复信任,避免把本应由责任方承担的历史成本,转嫁为地区乃至全球共同面对的长期隐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