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集采首次全国统一接续开标 316种常用药拟中选结果出炉促稳价保供

国家药品集采制度自启动以来,已成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2026年2月9日,1-8批国家集采药品新一轮接续采购开标,标志着这一制度创新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本次接续采购规模庞大、覆盖面广,涉及1-8批国家集采的316种常用药品,涵盖抗感染、抗肿瘤、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26个治疗领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用药需求紧密相关。

从参与规模看,本次接续采购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广泛动员。

全国5.1万家医药机构参加报量,共1091家国内外企业的4623个产品参与投标,最终1020家企业的4163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整体中选率达到93%。

这一高中选率充分反映了企业对集采制度的认可和参与的积极性。

每个品种平均有14家企业中选,市场供应呈现多元化格局,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了丰富的用药选择。

本次接续采购的创新之处在于实现了采购规则的规范统一。

由江苏、河南、广东三省医保局联合牵头,各省份全部参与,企业只需在线投标一次,中选即可实现全国销售。

这一改革大幅减轻了企业的投标成本和行政负担,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理性竞争。

在保障药品质量方面,本次接续采购进一步提高了投标资质门槛。

除坚持要求投标药品为参比制剂或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外,还进一步要求相关企业具有同类型药品生产经验、生产线2年内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记录等条件。

这些措施有针对性地防范了因缺乏生产经验而产生的质量风险,提高了中选药品的质量稳定性和可靠性,切实保护患者用药安全。

临床需求的匹配度是衡量集采成效的重要指标。

本次接续采购实行按厂牌报量,初步统计显示医药机构填报厂牌的需求匹配率达到88%。

临床在用的原中选产品绝大多数继续中选,中选率达98%,这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用药替换,保持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因更换药品可能带来的临床风险。

本次接续采购采用询价方式,主要基于以往中选价格形成最高有效申报价和询价基准。

这一做法使企业能够精确测算成本收益,理性报价,中选和带量预期明确,有效实现了稳定中选价格和行业预期的目标。

这种"反内卷"的导向,避免了过度竞争导致的价格虚低,有利于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生态。

从实施时间看,本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预计将于2026年3月底落地实施,采购周期至2028年底。

较长的采购周期为患者提供了持续的用药保障,为行业带来了稳定的生产和销售预期,有利于企业进行长期的生产规划和投资决策。

这种稳定性对于巩固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改革成果、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药品集采接续采购的规范化、统一化,不仅是医改深化的体现,更是对民生关切的积极回应。

未来,如何在保障供应稳定与质量安全的同时,进一步优化采购机制,仍需政策制定者与企业共同努力。

这一探索,将为全球药品采购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