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万大奖到800元喜糖,个税政策只认“项目”不认“心情”

大家好,我是小张。最近长春有个叫王先生的老哥跟朋友吃饭,吃完结账顺手刮开一张发票,居然中了10万大奖,这运气简直爆棚。可正高兴呢,旁边朋友问了一句“是不是要缴税?”,那感觉就像掉进了冰窟窿。说实话,天上确实不会掉馅饼,这事儿我都听HR讲过好几回了。按照财税〔2007〕34号文的规定,只要奖金超过800元,就得按“偶然所得”全额征税。像王先生这种一下子拿到10万元的,一分钱都不能少。 不过有些事儿情况不一样。比如你要是买了商业保险,真出事了拿到的理赔款就不用缴税。《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五款写得明明白白,保险赔款免纳个税。不管是重疾险还是车险赔的钱,咱们都能放心揣兜里。 有时候公司也会搞些见义勇为奖奖励员工。但要注意咯,只有乡镇及以上政府或者经县里主管部门批准的基金会发的钱才免税;要是公司自己发的钱,那就得算进工资里交税。 还有员工离职拿补偿的事儿。政策给了个免税线: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比如你所在城市社平工资3倍是18万元,你拿了20万的话,前18万不用缴税,剩下的2万还得正常交。 不过要是因为合同违约赔钱呢?2019年第74号公告说了,个人取得的解除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应税所得,根本不用交税。 最后说说结婚津贴这块吧。公司给小张大婚发了800元结婚津贴,财务说是要报税把新人都吓一跳。因为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嘛。这800元的红包性质必须得并入工资薪金代扣个税。 咱们总结一下哈:从10万大奖到800元喜糖,个税政策只认“项目”不认“心情”。大家以后遇到这些事儿一定要先看项目、再看金额、最后再谈免税。把政策条文存进备忘录比听“小道消息”靠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