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阶段民生期待更高,部分保障仍存“覆盖不全、水平不均、衔接不畅”。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人民群众对安全感、获得感和生活品质提出更高要求。经过多年建设,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框架日益健全,在抵御疾病、养老、失业等风险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家庭小型化趋势明显,以及就业形态多元化发展,一些制度安排与风险结构变化不完全匹配:部分人群基本保障项目偏少、待遇相对偏低;城乡、地区与群体之间待遇增长节奏不一;一些制度受户籍、就业形态等因素影响,跨地区转接与权益享受存差异,影响了社会保障对生活品质提升的支撑力度。 原因——人口结构、家庭结构与就业结构深刻变化,对制度设计提出新要求。 从人口维度看,长寿化与老龄化叠加,失能照护需求持续上升,传统家庭照护功能弱化,长期照护的公共支持与支付能力问题更加突出。從生育维度看,育儿成本上升、托育服务供给与家庭需求仍有缺口,生育与养育的时间、经济压力需要更系统的制度分担。從就业维度看,平台经济、灵活用工等新业态快速发展,非正规就业者在参保缴费、权益确认、工伤与失业风险保障诸上面临现实困难。加之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与财政承受能力不同,导致社会保障资源配置和待遇提升节奏不尽一致。 影响——保障缺口与待遇差异会放大不确定性,进而影响消费预期与社会流动。 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于降低未来不确定性、稳定基本生活预期。当部分群体在养老、医疗、生育、照护等上的保障不足或待遇提升缓慢,可能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是家庭预防性储蓄倾向增强,消费与服务需求释放受到抑制;二是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流动的制度性成本上升,影响人才合理配置与新型城镇化进程。对老龄群体而言,照护保障不足易将风险回传至家庭;对育龄家庭而言,生育与托育支持不足会抬升生育养育综合成本;对新业态从业者而言,参保难、断保等问题会削弱职业稳定性与长期预期。 对策——补短板、提待遇、促衔接、强可持续,多点发力提升制度效能。 一是加快健全长期照护保障体系。围绕失能人员照护服务的基本需求,完善对经济困难失能人员的照护服务补助政策,合理优化残障人士有关补贴制度定位,推动形成“基本照护服务可负担、可获得”的制度安排,增强家庭照护支持与社区、机构服务供给能力的协同。 二是完善生育保障与托育服务制度。推动生育津贴等保障政策更广覆盖,提升对生育者基本生活与医疗费用的支持力度,并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托育供给扩容提质,切实减轻育龄家庭生育、养育上的综合负担。 三是增强劳动者社会保障的包容性与可及性。适应新业态和灵活就业特点,推动更多非正规就业者纳入职工社会保险体系,完善便捷参保缴费、权益接续与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同时将就业保障与公共就业服务更好覆盖到包括农民内的全体劳动者,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四是更大力度促进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与资源均衡配置。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使基础养老金更好发挥兜底作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有条件地区推进制度整合与统筹衔接,朝着更统一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向迈进;同步提升城乡居民医保中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推动生育医疗保障标准一体化管理。此外,建立健全利益协调与政策统筹机制,逐步降低户籍因素对待遇享受的影响,推动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在常住地享有相应社会保障权益。 五是把制度可持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扣人口年龄结构变化,加强长寿风险管理与精算平衡约束,完善基金运行与风险预警机制,提高各项制度对经济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坚持“保基本”取向,统筹代际公平与政策力度,优化对特定人群的支持政策设计,增强制度长期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前景——以系统集成改革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支撑。 面向“十五五”时期,社会保障从“扩面”向“提质增效”深化,关键在于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制度集成:既要补齐长期照护、生育支持、新就业形态保障等短板,也要在待遇调整、统筹层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上持续发力。随着覆盖更广、衔接更顺、保障更稳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社会成员对未来的预期将更稳定,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将实现更良性互动。
社会保障是民生安全网,更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在迈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只有持续完善保障体系、补齐民生短板,才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真正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既是对执政为民理念的践行,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