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困境儿童“有人身边、保障却不足”的现实挑战 开学伊始,在普安县一所学校门口,驻村干部刘明艳再次来到校园,确认邓源(化名)姐弟按时报到,学习生活有人照应;她的牵挂源于一次入户走访:姐弟幼年遭遇家庭重大变故,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后长期失联,家中仅靠年迈多病的祖父母勉力支撑,家庭收入主要依赖兜底保障,教育照料和心理支持都存在缺口。类似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并非个例:监护缺位、经济脆弱、照护能力不足叠加,容易让儿童陷入“基本生活有着落、长期发展缺支撑”的困境。 原因——监护关系难厘清、亲情观念与程序门槛交织 刘明艳2024年5月到十里村驻村帮扶后,在持续走访中多次尝试联络孩子亲属,但始终未能成功。结合既往情况研判,她建议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路径,为孩子建立更稳定的保障。但现实阻力很快出现:老人出于血脉亲情和“留余地”的考虑,对启动认定程序有所顾虑,担心与孩子母亲彻底闹僵,对应工作一度停滞。随后,孩子祖父因病去世,家庭承受能力继续下降,问题更显紧迫:监护主体不明确、救助衔接不到位,兜底保障难以覆盖成长所需的长期成本。 影响——监护缺位不仅影响生活,更关系教育与安全底线 监护缺位带来的风险往往是连锁的。一上,家庭照护能力弱,孩子生活管理、就医用药、心理疏导等容易出现空档;另一上,经济压力挤压教育投入,影响就学稳定性和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监护责任不清会削弱外部支持的持续性:学校、村委会、社会组织虽有帮扶意愿,但缺少明确监护人和法律依据,救助资源难以形成闭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容易出现“有心帮、难落地”的情况。 对策——以司法程序明晰监护,以政策认定提升保障标准 围绕“先把监护关系立起来、再让政策保障接上来”的思路,刘明艳与家属反复沟通释法,协助对接法律援助渠道,推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监护缺位问题。2025年2月12日,普安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孩子母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孩子奶奶为监护人。判决生效后,她随即协助完善材料,完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格确认。自2025年3月起,姐弟二人获得月均每人1500元基本生活补贴,保障水平较原有兜底保障明显提高,家庭抗风险能力随之增强。同时,孩子奶奶村里从事保洁工作,形成“政策补贴+劳动增收”的基本支撑,为孩子稳定就学提供了条件。 在推动个案落地的同时,刘明艳将工作延伸到更广范围的未成年人保护和妇女儿童服务:一是争取节日慰问资金和爱心物资,缓解困难家庭的阶段性压力;二是通过入户宣讲、村民大会、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常态化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政策与安全知识,提升家庭监护意识和自护能力;三是对接相应机构组织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推动健康服务下沉,降低因病致困、返困风险。这些举措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把零散的帮扶行动整合为更可持续的基层保护网络。 前景——从“个案救助”走向“机制护航”,夯实基层治理温度与效率 从此次帮扶实践看,困境儿童救助的关键在于“法治确权”和“政策达标”的有效衔接:只有通过司法程序明确监护主体,民政、教育、医疗、社会救助等资源才能进入稳定运行轨道。下一步,相关工作仍需在三上持续发力:其一,强化基层早发现机制,依托网格走访、学校信息反馈、村级儿童主任等渠道,做到风险及时识别;其二,完善部门联动闭环,形成民政牵头、司法支撑、教育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链条;其三,注重儿童心理与发展支持,将助学、陪伴、心理服务纳入常态化关爱,推动保障从“保生存”向“促发展”升级。
困境儿童的成长需要持续的关注与守护。刘明艳的经历也说明,有效帮扶既离不开政策托底,更离不开扎实细致的工作。她以耐心化解顾虑,用专业路径推动确权和保障落地,也用日常关照为困难家庭稳住生活节奏。在乡村振兴和民生保障的推进中,像她这样的驻村干部以一件件具体工作,把关爱落到实处,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更稳定的环境中成长。